三秦都市报:生个娃才能拿工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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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11:27 三秦都市报 | |||||||||
□朱慧松 据《楚天都市报》16日报道:给一名老人做了6年保姆,现在想离开,对方却要她生个孩子才结算工钱。从外地来武汉打工的姚女士遇到了这样一个荒唐雇主。姚女士6年前从外地来汉后,经一家中介公司介绍,在汉口火车站附近给林浩(化名)做保姆。林浩60多岁了,是一家工厂的退休工人,多年前离异。干了一段时间后,由于被拖欠工资,姚女士提出将工
保姆若是干得好,雇主依依不舍,完全可以通过人性化的举措来挽留,如提高待遇、改善工作条件等,拖着工资不发实在说不过去,而硬要人家给自己生个儿子更是荒唐至极。这不明摆着是侮辱人格么? 现在的保姆是堂堂正正的家政工,其劳动理应得到尊重和认可。而此雇主提出如此要求,恐怕还是因为从骨子里瞧不起保姆,觉得是自己雇用的,就得满足自己的一切“要求”。这不仅是对保姆的亵渎,也是对妇女的不尊。对待这样不讲理的雇主,保姆理应通过合法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除了向劳动部门投诉外,还可以向妇联反映,寻求保护,让不良雇主乖乖“结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