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推进北京环保三农立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16:25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孟环)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代表们通过表决决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增设三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农村委员会和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这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力保障。 根据相关规定,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从2001年到2003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已相继设立了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特别是2008年奥运会的召开对北京的城乡统筹、环境保护、城市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首善之区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北京市将面临大量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因此新设立前述三个专门委员会就显得尤为必要。 这三个专门委员会的成立,将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在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关键时期,推进环保三农立法,为首都的健康发展给予立法、监督等更有力的保障。 相关专题:2006年北京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