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评论:城市管理门槛过高加大权力寻租空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2:53 舜网-济南时报

  最新一期《瞭望新闻周刊》对中国城市管理中的“高门槛”怪圈现象进行了剖析:许多东南沿海发达城市政府部门在打造“现代城市”等理由下,把一些行业管理标准抬得非常高,不切实际的高标准使每个城市都有几十万跨不过门槛的“非法经营者”。城市行业管理由此陷入一个恶性循环:某一行业市场混乱—政府抬高准入门槛—许多人转入地下—整体市场更加混乱。“高门槛”催生出城市大量地下经济,城市管理成本抬高,利益冲突激化,寻租空间增加。

  文章的基本判断如此:设立“高门槛”是许多政府部门图管理方便而采取的治理手段,本身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但事与愿违,这样的目标在实际中非但没有达到,反而催生出大量的“不合法生存”人群与地下经济——笔者不认同这样的判断,而是认为:城市管理设立“高门槛”并没有什么好的出发点,目的就是为了制造地下经济,让更多人成为“非法经营者”,这样才能实现权力对经济的控制。

  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在当下的体制下,地下经济虽然有害城市经济发展,有损公共利益,但却是大大有益于掌权者的,地下经济规模越大,掌权者的利益也就越丰厚。地下经济是指游离于法律之外的经济,在合法的经济身上,权力是捞不到什么油水的,合法意味着对法律的依赖,权益有法律的护佑,只有法律之外的地下经济才会依赖权力,看权力的脸色过日子——权力是依赖的函数,你对我有依赖,我才会对你有权力,一些政府部门设立高门槛的目的,正在于以高门槛把许多人赶入地下,养成他们对权力的依赖,从而从依赖中获得权力租金。

  “门槛治国”的城市管理政策继承了老祖宗用权的法、术、势,以“高门槛”绕过法律对权力约束,占领本属于法律的辖地,把许多人逼成“非法经营者”,从而实施控制。在法律的辖地上收人钱财是腐败,而“高门槛”下收人钱财,就是名正言顺的罚款——设置高门槛,实际上是行政权力对法治的一种僭越。政府本应该养成社会对法律的依赖,但权力的自利,使政府部门更倾向于让社会依赖权力。

  “门槛治国”的根源在于,我们的体制缺乏一种制度性力量使权力利益与公共利益重合起来。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