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孝罚单的一些猜想和思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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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3日00:15 红网 | |||||||||
上海平凉街道敬老院试图推出这样一项举措:子女春节不接老人回家,要对子女收取一定金额的“罚款”。尽管这“不孝罚单”其实并没有准备实施,纯属是为了吓唬子女,然而却“吓”出了效果。今年该敬老院居然没有一位老人受到冷落。(2月1日《扬子晚报》) 此事耐人寻味,发人深省,令人遐想。
首先,敬老院出此招,不是没事找事,心血来潮,而是有“感”而发。正因为眼下确有不孝者存在,却又无力改变这种状况,所以想出了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感”到确有订一个“不孝罚单”之必要,当今“孝道”之缺失可见一斑。其次,听说要被“罚款”,才接老人回家,那岂不表明在一些子女心目中,“金钱”比“亲情”更重要?为什么不提“罚款”,有的老人过年时就受到“冷落”,莫非真要“压力”之下才出孝子?第三,既然有些人接老人回家过年,是出于一种无奈,这些人真能打心眼里尽孝么?很难说。 我赞同这样的观点:“罚单之下出孝子是种不正常的现象”,更何况敬老院也无权“罚款”。要知道,“不孝罚单”的变相成功,虽有其可取之处,但充其量只能起到规劝和提醒的作用。“孝”决不是罚出来的。孝敬老人作为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美德,是修身立德的必然产物。能不能对父母尽孝,取决于子女的自觉和良心,靠“罚”出来的孝心,不仅容易变味,也是不能持久的。 悦亲有道,那就是一个“诚”字。亲而不诚,那是虚情假意,做做样子。古人说得好:“人之孝行,根于笃诚。虽繁文末节不至(指繁琐的礼节做得不周到),亦可动天地、感鬼神。”(袁采:《袁氏世范·睦亲》卷一)学会笃诚,岂止是尽“孝”之需,实乃是做人的必备品质和应有的素养啊! (作者:沈仰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