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母事件”呼唤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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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2日11:09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刘晓 周剑虹 为救身患重病的母亲,安徽科技学院2002级学生袁雪华全家负债6万元,而此前她和弟弟两人的大学学费已让全家欠下3.6万元。面对医院开具的30多张催款单和“不交款,就停药”的警告,袁雪华怀揣民政部门的特困证明多方求助未果,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她找到媒体表示,“只要预付2万元工资给我母亲付医药费,我愿意从事任何职业”。
袁雪华的遭遇并非个案,近年来,类似的报道不断见诸媒体。这类事件,让我们在为年轻人的孝心感动的同时,不禁要问:是什么让这些本该专心学业的大学生们做出了这样无奈的选择? “救母事件”暴露了我国现行医疗救助体制的窘境。袁母身患胆管癌,去年6月份已有病症,9月份才入院治疗,6次入院共花费6万余元,每天的治疗费用约2000元,而医院规定一天的医疗费不交齐就停止治疗,袁母就曾中途被迫出院一次,病情恶化后才又继续治疗。 目前,我国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与医疗服务公益性质的不适应,导致医疗机构过分追求经济收益,公益性质淡化,医疗收费昂贵,造成老百姓“看病难”,有的甚至根本看不起病,还有人生了病也不敢去医院。农村医疗和社区医疗薄弱,群众病后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因此,使政府真正发挥保障群众基本医疗的主导作用迫在眉睫,这就需要大力改革医疗服务体制,转换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大力发展农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事业,让医疗保障体系发挥实效,让百姓看病不再贵、不再难。 “救母事件”也说明当前社会救助体系不健全。我国目前的社会救助水平偏低,与经济增长不同步。一些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救助经费增长更是微乎其微。有的在实施救助时过分强调“最低生活水平”,实际上只是起到道义上象征性的支持作用,而并不能帮助救助对象摆脱贫困。社会救助项目也较单一,大多是保障贫困居民最低生活需求的救助。现在,因病返贫、因教返贫的个人和家庭不在少数,相应的医疗和教育救助项目却成效不大。 袁雪华在多方求助无果的情况下只好去找媒体帮助呼吁,但媒体并不是慈善机构,也不能越位扮演慈善机构的角色。媒体对于事件的报道虽然能引发人们对当事人的同情和援助,但这些困难人群更需要一个稳定、健全、有效的社会救助机制。唯有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才是避免这类事件继续上演的根本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