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欧引发对城建的思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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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07:04 红网-湖南日报 | |||||||||
李光华 我前不久旅游欧洲,历经近半个月跋山涉水的辛劳,换来的竟是勾起对城市建设的思考:善待古迹,让先祖们的智慧与创造之光照耀后辈们前进的征程;保持属于某座城市的独有个性,以吸引外人的目光,使之成为永恒而又珍贵的商品。
我们旅游的第一站为世界名都巴黎。在这里穿梭了两天。尽收眼底的几乎全是两百年前所造的建设物:多层的刷有黄白色的油漆的房屋;四寸见方大小的石块铺就的街道;架设在塞纳河上的30多座桥梁……没有一处不是经历过200多年以上风雨飘打的“古迹”。登上300多米高的埃菲尔铁塔,鸟瞰一望无垠的巴黎全景,也寻觅不上几座上百米高的现代楼房。 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其首推的旅游景点“黄金广场”,也可称得上“古董”了,广场铺就的小方石凹凸不平,场内还有不少的坑洼,屹立于四周的则是尘埃满脸的古老建筑群。 在意大利首都罗马,我们见到的几乎全是“废墟”:斗兽场的外墙现出尺宽裂缝,通往斗兽场的途中,不时掠过瑟瑟发抖的建筑。 在我们所游览的10个国家的上十个城市里,所走的几乎全是“古道”,所见的几乎是古迹。 对于西欧诸国,几乎无一不是经济发达国家。人均两三万欧元的年收入,足以说明他们的富裕程度。因而谁都不会认为他们无力“改造旧城”和建设“现代都市”。 是什么原因造成“古迹”遍地?导游讲述的一个事例或许能给人以启迪。他说:巴黎红磨坊由“艳舞”起家而招惹众人目光,因为生意红火,两百多年来,其“老板”多次动念改造扩建,都屡遭巴黎政府力制:作为巴黎标志之一,必须保持住红坊的原貌。古迹保护法规成了“古迹”的保护神,无论巴黎城建、城改一轮接着一轮,红磨坊总是挂着那张“老”面孔。 用法律保护古迹的意义是多层的,也是深远的。在巴黎卢孚宫、凡尔赛宫;在文艺复兴发源地的佛罗伦萨和其他古迹现场,我们发现在不绝如缕的游人中,有包括不少本土青少年在内的世界各地的人种。透过这一现象,人们可得出一“老”抵“四宝”的结论。第一,“古迹”是承载城市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发展的多科书,能让当地年轻一代从触目可及的事物中了解和掌握到自己民族自立自强的真实历史,世代先祖为此所表现出来的智慧与勤奋。以激发后来人挚爱着自己的民族,努力建好自己的国家;第二,古迹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旅游品牌。处于巴黎附近的凡尔赛宫,是建于十六世纪的郊外皇宫,这里日平均接待游客1000人左右,按400元人民币一张的入场券计算,年直接收入达到1亿多元。一个同等建筑面积的工厂,须有不少人力、财力相支撑,也未必能获得如此耀眼的效益。那些数不胜数的“古迹”,能给它的主人带来多么丰厚的回报呀!第三,不少游人朝古迹而来,这使古迹所在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大获其利,促其登上世界舞台,扩大对外度,“古迹”所产生的间接效益更是难以估算。第四,名胜古迹多为城市的标志性建筑。比如,当埃菲尔铁塔、或凯旋门出现在眼前,人们立马可知这是世界花都巴黎;当风车出现于荧屏,人们便知这是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事实告诉人们:“古迹”是一座城市的名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