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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玉环县政府卖地 商品房建到海塘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09:51 民主与法制时报

  本报记者 章再亮

  见习记者 周丽芳 发自浙江玉环

  浙江瑞安等地是台风频频登陆的地区,仅1994年和1997年的两次强台风,就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达数百亿元。为此,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建千里高标准海塘。浙江省玉环县
楚门镇中山村村民就将受惠于千里海塘。然而,当地政府把海塘卖了,房地产开发商在海塘上建起了商品房。

  多部门同意海塘上建房

  浙江省玉环县楚门镇中山村地处海岸,屡次遭受风暴潮的侵袭。村民们回想起遭受风暴潮侵袭的经历,依然心有余悸:1994年17号强台风袭击时,海塘线被冲破了18个缺口,全村七百多亩盐田和七百多亩农田被淹没,整个村庄被海水淹没了整整5天5夜。

  为了抵御风暴潮的袭扰,中山村村民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历时十多年的艰辛,修筑了抵御风暴潮的海塘。

  2004年4月,村民们惊讶地发现,房产公司竟在海塘边开发建房。房产公司怎么能在海塘上建房呢?村民在疑惑的同时,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迟迟没有得到答复。

  记者2005年11月22日到当地采访看到,在已被玉环县规划为“滨江小区”的海塘边上,是一派忙碌的建筑工地景象。

  正在进行商品房开发的地块属四级海塘,直接保护着一千多亩土地、二十多万人口的生命财产安全。

  记者走访了玉环县规划、水利、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和海塘建设管理机构——玉环县漩门二期管理局,相关批文中显示:

  2004年3月12日,玉环县国土资源局将位于海塘地段的漩门二期1号地块(滨江小区1号地)以7050万元的价格出让给乐清乐成镇房地产建设开发公司。

  2004年8月6日,台州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有关部门递交了《关于滨江小区建设问题的报告》,要求进行房产开发。当日,多部门就批复:同意在该地海塘外侧25米处进行住房建设。这些部门有:玉环县漩门二期管理局、镇政府、玉环县水利局等。

  记者从浙江省水利厅了解到:浙江省人大制定颁布的《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规定:四级海塘管理、保护范围是塘身及迎水坡脚起向外延伸60米;禁止在海塘管理、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采石取土、建房等危害海塘安全的活动。

  记者问玉环县水利局的工作人员:海塘上建造商品房依据什么?

  对方表示:我们是根据县政府的文件精神批复做的,县政府文件同《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相抵触,如果说错了的话,那首先是县政府的文件错了。

  按照条例规定,海塘保护范围应该是60米。2005年12月2日,台州市水利局派员同中山村村民一道实地测量了建造的商品房同海塘的距离:桩基距海塘脚18.5米~20米;施工取土距海塘脚8米左右;道路排水管距海塘脚4~5米。

  职能部门及房产商

  涉嫌违法

  据了解,玉环县自1997年开始规划建设“漩门二期工程”,即在环湖状的海塘湾外围喇叭口上建造拦水大坝,这将极大减少海潮对海塘线的冲击。玉环县漩门二期工程指挥部一位局长对记者说:如果按照法律规定,建房工程必须停建。可是漩门二期工程投资那么大,投资必须有回报。

  村民们现在“提着心过日子”。建房工程开工后,开发公司为了施工方便,竟然将海塘拦腰挖断,当运输通道使用。每当汛期来临时,忧心的村民只得自发组织修复海塘。记者在现场看到:现在又有150余米的海塘被拦腰挖断。

  漩门二期工程计划在2005年底完工,截至记者发稿时,工程还没有竣工验收。

  记者在采访中看到,商品房就建在面向海域的滩涂上,没有任何防范设施。当地群众不无忧虑:一旦遭受台风暴雨的袭击,建在海塘外侧的商品房也不能经受无情海潮的冲袭。

  记者从玉环县建设局了解到:台州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5年2月3日才取得建房四级资质证书,2005年5月10日才取得开工许可证,可早在2004年4月,房产公司就已经动工建房。

  另外,在售房必须具备的“预售许可证”至今没拿到的情况下,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就开始预售商品房,并向社会吸收存款。

  法学专家认为:玉环县水利局依据县政府与《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相违背的规定,批准房产公司在海塘上兴建商品房,其合法性令人质疑;再者,商品房必须取得房管部门出具的“预售证”后才有资格出售;另外,未经中国

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记者了解到,玉环县各职能部门对于房产公司在海塘建房、预售商品房、吸收公众存款等事都是知晓的,甚至大开绿灯。

  眼下,中山村村民担心,1994年17号强台风袭击时的一幕说不定在什么时候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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