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职工恶意遗弃求助女子致其死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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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09:43 民主与法制时报 | |||||||||
1月18日,恶意遗弃求助女子、致其死亡的江苏启东市久隆敬老院职工陈某,被启东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2005年9月13日晚,启东市公安局民警会同久隆镇民政干部黄某、久隆卫生院院长季某,将躺在该市久隆镇久西村宁启高速公路附近的一名身体极度虚弱的女子送至久隆镇敬老院,该院由职工陈某负责接收。季某向陈某交待,如果该女有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同医院联
启东法院认为,陈某身为敬老院工作人员,应有慈爱之心,照顾、服侍病弱人员更是其职责所在,但其无视法律与社会公德,不顾被救助后托其照顾的妇女身体极度虚弱,选择不易察觉的晚间雇车将其抛弃,致使该女经抢救后无效而死亡。陈某作为一个正常的成年人,应当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有意放任,具有间接故意,并致他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吴亮亮 卢国平 相关专题:民主与法制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