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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一起个案监督的台前幕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11:07 法律与生活

 翻案“文章”:四种力量写就

  本刊记者/李秀平 《法制日报》记者/杜 萌

  发现线索:一位即将退休的检察官心愿未了

  人物简介:楚明德,男,61岁。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检察官,现已退休。

  他依据一份举报材料的调查,掀开了此次“窝案”的幕布。此案是他检察官生涯的最后一案。

  “你们可能没有看到,那次你们走的时候,我哭了。”2005年11月26日,61岁的楚明德盘腿坐在宾馆的床上,回首三年前那一幕情景。“我太孤独了!”他补充说。

  整整41个月前的2002年6月26日,记者第一次来汉中采访此案。他从火车站把记者领到了自己在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反贪局的办公室,楼上楼下地找领导,让他们点头认同我们的采访,领导们的反应出人意料地冷淡。

  后来才知道,楚明德人称“黑脸包公”。他属于老百姓钻地打洞地要找的、而一些官员避之惟恐不及的那种人。

  此行,记者就是冲着他来的。

  半个多月前,一个名叫张新有的人到北京上访。见面地点,是他落脚的地下室旅馆。眼前这个头发稀疏、穿着人造革凉鞋、价值超不过10块钱短裤、农民工模样的人,曾经是汉中赫赫有名的张老板。他的人生“落差”,是个令人叹惋的故事——

  背景资料:张新有在食品方面有多项发明,靠着这方面的天赋,他的私营企业汉中市罐头食品厂一度成了汉中利税大户,在上世纪90年代初,他驾驶一辆价值80万元的“奔驰560”招摇过市,成了汉中的一道“风景”。1992年,经汉中人张和引荐,他与台湾一家公司合资,成立了汉中第一家合资企业——陕西富有天然食品有限公司。

  这场“先天”存在诸多漏洞的合作,在短短13个月之后就因不可调和的矛盾分崩离析,留下的是无尽的纠纷——

  双方的合资纠纷,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欠农业银行汉中支行的371万元贷款,被对方起诉到汉台区人民法院;

  欠几家信用社总计160多万元的贷款,被对方起诉至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

  此前,一切尚在理性的轨道上运转。两家法院的判决下达后,在其执行活动中发生了一系列意想不到的事情: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在执行160万元的判决时,先后查封九次之多。“中级法院的九次查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00多万元,而汉台区农行仅仅收回贷款8万元,两家信用社只仅收回贷款20多万元,搞垮了罐头厂。”(引号内的内容摘自楚明德所写《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九次查封富有公司及罐头厂财产的事实真相》)。

  在此期间,随着法院持续8年之久多达九次的执行,张新有已经一文不名。

  张新有来上访时,手里拿着一份《法官枉法,千万元资产化为乌有》的材料,记者看一眼材料,再看一眼张新有,一直无法将眼前这个上访人与千万富翁“合二为一”。

  “这个事情已经立案了,是我们汉中一个非常正直的检察官在查。他已经59岁了,他说这是他职业生涯的最后一个案子,再难也想把它办完。他办案公正,肋骨曾被人家打断过。”张新有的后一句话打动了记者。他说的检察官,就是楚明德。

  一个老检察官,想彻底查清这起涉嫌司法腐败的案子,为自己的检察官生涯画上圆满的句号。但他遇到难处了,想借助舆论监督助自己一臂之力,记者的猜想事后得到印证。

  张新有来北京上访之前,和楚明德素不相识。这个曾经被成功的鲜花和掌声浸润过的男人一直梦想东山再起:1994年9月,汉台区人民法院把为执行汉台区农行的贷款而查封的原材料交给他“以生产还贷”时;在1996年,他被山东青岛笑眯眯食品有限公司聘为总经理时;在2001年11月,汉台区农行再次希望他生产还贷时,他一次次地雄心勃勃。

  但是,张新有的梦想一次次破碎在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查封中。1994年那次,在生产启动半个月时,汉中市中院把已被汉台区法院查封用于生产还贷的原材料重复查封;1996年那次,汉中市中院的两名法官远赴青岛查封了“笑眯眯”的账号和设备;2001年这次,汉中市中院的现任执行庭庭长李明等人把厂区的所有建筑物贴上封条,准备将厂子整体拍卖……

  张新有和妻儿四人瑟缩于厂子里一间宿舍里,吃着亲友相送的米面,看着院子里凄凄荒草绿遍厂区,“不知道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

  他绝然没有想到,2002年初夏的一天,检察院的人会来,“老楚和另外一个人找我来了,他提着一块多钱一瓶的二锅头,还有些青菜,向我了解查封的事情。”

  后来,楚明德设法给张新有借到一些钱,支持他来北京上访。

  2002年6月26日,在检察院既不欢迎也没拒绝的情况下,记者在楚明德的办公室看到一只纸箱子。看到纸箱里面一大叠写着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富有公司”经销商催款的函、空白介绍信、督促履行义务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和写有某些法官姓名的各式发票时,记者突然明白,楚明德为什么发誓要拿下此案,并且对拿下此案充满自信。

  箱子里的东西,从法律角度看,都是证据。关于箱子,还有个故事——

  背景资料:2001年,汉中市农业银行汉台区支行在清理

不良资产时,发现8年前贷给“富有公司”的371万元的款,法院执行到的5笔钱,本该回到银行,但转到了一个可疑的账户上后消失了。于是,他们向汉台区检察院报了案。

  接到报案后,检察院反贪局让楚明德查办此案。

  他在查办过程中发现,当初介绍张新有和台湾人合资的张和,涉嫌贪占了这些钱。

  原来,张和曾经是“富有公司”最后一任总经理,汉台区法院在和张新有达成“生产还贷”协议的同时,和张和达成了“销售还贷”的协议,委托张和销售“富有公司”160万元的产成品,收回的钱用来归还银行贷款。此番清理不良资产,银行发现:张和收回的钱,根本没到银行,而是到了“益康公司”(“富有公司”解体后,张和称台方成立的公司)。

  由于是受法院委托行使职权,张和涉嫌贪污。

  楚明德发现,原“富有公司”销售科长赵玉明与案件有牵连。这个纸箱子,就是在他家被发现的。

  拿到整整一箱子证据材料,楚明德开始四处查证。随着调查的深入,中级法院某些法官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浮出水面。但是,障碍随之而来。

  “我很困难。”他在一件件向记者展现纸箱子里的秘密时感叹。

  “我去(汉中)中院查卷,一份8年前的民事案卷,被说成是‘审判机密’。照他们的逻辑,我接受你们采访,说了与案子有关的事,就是泄露审判机密。”

  他还说,“在调查这个案件的过程中,碰上法官李明等人带着要买厂子的人去看厂房了。”

  采访结束,记者离开时,老检察官去火车站送行。粗心的记者没有看到这个铁骨铮铮的汉子,为我们的离去眼含热泪。

  “我箱子里的东西,谁给我10万块钱都不会给他。”在记者第三次来汉中时,他提着一个纸箱子来到宾馆。不过,箱子里装着的都是复印件,原件已经在退休的时候留在检察院了。

  检察官办案小结:因为没能亲手给检察官生涯的最后一案画上句号,楚明德抱憾退休。

  但是,所有知情者都这样认为:要不是这个肤色黝黑的倔老头,在汉中尽人皆知的“富有公司案”只可能有一个结果:悄无声息地淹没在历史岁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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