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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看见了“凶牌”你就看见了“生命之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9:04 南方新闻网

  街谈

  如果你这几天驾车经过广州市黄石东路陈田村路口等路段,你的车速会在数秒内从85公里/小时下降到60公里/小时,因为你在200米外就会注意到一个大大的黄色警示牌——“此地曾发生一宗特大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请谨慎驾驶,严禁越线,超速!”这一大串字加上标点共35个字,不降车速,你怎么读得完。

  原来,这是广州市新近设立的“事故黑点警示牌”,提醒过往的机动车驾驶员,吸取事故教训,注意交通安全,这也是广州预防和减少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新招数。

  说是新招,其实其他地方早已试过,比如新疆,前几年就在公路的拐弯、陡坡、交叉路口等路段,设立“此处发生多起

车祸,死亡10人,小心驾驶,严禁超速!”之类的警示牌,驾驶员们每每行车至此就格外小心。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相信,现在警示牌来了广州,也一定会挽救很多生命。不过,早在当年,对警示牌的效用就有过争议。据说,因为警示牌字小且多,有司机为了看清警示牌内容,结果反而分了神,在此地接连出车祸,这个“事故黑点”因此声名远播,司机来了这里就紧张,以致恶性循环。有鉴于此,有市民提出,警示牌文字应尽量压缩,比如用“特大事故发生地”。我以为这个建议甚好,加10分!

  中国人喜欢讲特色,警示牌来了广州,连争议也有了广州特色。由于新设立的10个警示牌子全部位于市区,周边遍布商户,有店主表示,警示牌触目惊心地注明了该地段死了多少人,有“凶路”暗示之嫌。做生意的讲究风水,其实往往是一种商业心理——谁愿意在死过人还竖个牌子的地方逛街呢?没了人气,又哪来商机呢?

  不过,说句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话,警示牌虽出语不吉,令人不快,但它的“发言权”是以生命代价换来的,商家眼中的“凶牌”,实际上是挽救很多人生命的“生命之牌”。正所谓,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看见了“凶牌”,你就看见了“生命之牌”。

  还有,近来有消息说公安部将下沉警力,基层要达到总警力的85%以上。届时,广州可以增加多少一线民警?我想可能是数倍。有这么多一线警力,是否可以在事故黑点安排专职的交警巡逻或值班,从而一举两得——交警可比呆板的警示牌管用多了,又有助于该地的治安,而治安好了,必然会带来人气,这可是大大的商机啊! 章回 (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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