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警察不得随便查房会否助长卖淫嫖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5:52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 2月1日,新修订的《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开始施行,新细则明确规定“警察不能随便检查旅馆房间”。这一新法规从公布之日起便引起了广泛关注,有人叫好,也有人提出质疑——警察不得随便查房会否助长卖淫嫖娼?

  【背景新闻】浙江修“法”:警察不得随意查房

  修订后的《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6年2月1日起开始施行。与老的实施细则相比,“警察查房需县级以上证明”的规定是其中最大的亮点。

  老的实施细则规定,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每年应当进行一次旅馆安全全面检查。公安人员到旅馆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检查证》或工作证。而新实施细则则规定,人民警察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严格依法办事;对旅客住宿的房间实施检查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人们对这样的规定在肯定的同时,却也心存担忧,其中“警察不得随便查房,是否会助长卖淫嫖娼”,成了人们最为关注的焦点。

  【讨论一】

  为保护公民权利,

  该不该对公权力进行限制?

  何向东(特邀主持人):对于浙江省的这个“警察不得随便查房”的规定,人们还是普遍给予了肯定。应当说,警察对旅馆进行检查,是一种公权力,这种公权力是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安定和查处违法犯罪的。现在为什么要对警察的检查权予以限制呢?

  司建军(河南鸿联律师事务所律师):虽然警察通过对旅馆查房这种手段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确实有值得肯定的地方,但是过去也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况,有时候甚至干扰了房客的正常生活,而且也造成过一些悲剧。比如我们在媒体上就见到过有些卖淫嫖娼者在警察查房时,出现跳楼死亡或致残的事件,本来卖淫嫖娼是一般的违法行为,结果因为警察的检查而出现了人身伤亡的后果,让人感到遗憾。

  而且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进步,越来越多的法律法规也都将公民的权利放在了神圣的地位上。浙江省“警察不能随意查房”的规定,一改过去以管制为主的立法理念,转变为限制无限扩张的行政权,更重在保护公民的权利,应当说是我国行政立法的一个进步。

  我注意到,浙江省的“警察不能随便查房”的规定被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重视,这绝不仅仅是因为对“警察随便查房权”的限制会给公民带来某些方便和自由,而是更表明了如今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觉醒。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公民的权利正在逐步扩大,在公民的权利和国家的公权力发生冲突时,需要的是对国家公权力进行必要的、合理的限制,以防范国家公权力侵害公民权利或干扰公民权利现象的发生。浙江省的立法机关此次能够主动检讨过去的立法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及时对过时的法律法规内容进行修改,也体现了执政为民、立法为民意识的回归。我们应该为这样的立法意识叫好。

  【讨论二】

  “警察不能随便查房”

  会不会使卖淫嫖娼变得“随便”?

  何向东:如果对警察的查房权进行了限制,是否会削弱对一些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比如是不是会助长卖淫嫖娼现象的泛滥?

  樊迎祥(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人们的担心不无道理。但是,事情也决不会像人们想象的那么严重。

  首先,限制警察查房权力并非是鼓励或纵容违法犯罪。不对警察的权力进行限制,确实有助于抑制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滋生蔓延,但却要牺牲更多人的权利。我认为,对警察权力进行限制,是为了保障大多数人的权利,而并非纵容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从另一方面来看,即使不对警察的权力进行限制,卖淫嫖娼难道就能被禁止住吗?

  其次,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滋生,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包括人们的价值观、社会风气、市场经济的作用等等。因此对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抑制和打击,需要依靠的应当是社会的综合治理,而不能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给警察权力上。事实上,如果社会的综合治理工作到位,比给警察权力在预防、控制违法犯罪方面效果更好。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警察不能随便查房”规定,是指警察在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不能查房,而不是说警察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查房。只要警察履行了法定程序,还是能够对旅馆房间行使检查权的,这对于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影响并不很大。

  不管怎么说,“警察不得随便查房”规定的出台,可能客观上会对打击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产生影响,但这种影响将会被该规定给公民带来的权利上的保障而轻易抵消掉。毕竟,在我们的社会中,违法犯罪者是少数,我们不能忽视大多数人的基本人权来达到社会个别领域或环节的所谓秩序。

  【讨论三】

  “警察不能随便查房”

  能否真正管住警察?

  何向东:我看了“警察不能随便查房”的规定,也有一种担心。那就是,以往查房也要求出示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检查证》或工作证,新细则中则变成了要求出示“县级以上证明”,那么这个“县级以上证明”将来会不会也同样管不住警察的“随便查房”呢?

  张国防(河南仟业律师事务所律师):确实,由于该规定并没有规定警察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合法对旅馆房间进行搜查,即警察查房的申请程序有了、却没有对查房的法定事由进行规定,这样的话,很可能就不会对“警察随便查房”行为起到很好的限制,也不利于旅馆的房客对警察查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明确的判断。

  比如,对于打击卖淫嫖娼的活动,公安机关是否可以以有人举报为理由,对某个旅馆的所有房间进行检查?事实上,我们经常能够看到公安机关一有举报就满世界地查,或是进行所谓的“扫黄行动”,“普遍撒网”逮住谁算谁。假如不明确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成为警察对旅馆进行检查的理由,就难保以后公安机关不会动辄以查卖淫嫖娼或查毒等为借口,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仍旧“随便地查房”,“随便”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照我看,既然过去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检查证》或警察的工作证管不住警察随便查房,如今用“县级以上证明”是否能管住警察随便查房,也值得怀疑。

  对于警察来说,其对旅馆客房的检查,行使的是公权力,对于公权力一定要“法无授权不可行”。从这一点上来说,我觉得要想落实“警察不能随便查房”的目的,就需要对警察能够行使的“合法的查房情况”通过法规进行明示,就像我国居民身份证法也规定“警察不得随意查居民身份证”,但该法对“警察可以查居民身份证的情况”进行明文规定一样。假如对“警察不能随意查房”也如此规定,不仅是对警察,而且对旅馆经营者乃至房客来说,警察的查房行为是否随意、是否合法,不就更清楚了吗?所以,尚需进一步对警察可以查房的法定事由进行规定。⑤3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