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还贷需要756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11:01 民主与法制 | |||||||||
□孙瑞灼 一个贷款建设的路桥项目,收费站一年收费649万元,却只还贷31万元,预计全部还完竟然要756年,这等荒 唐事就发生在河源江面收费站。(2月22日《南方都市报》) 早在2005年底由广东省交通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公路收费站年限公告》就
在超长收费年限和收费站有钱却不还贷的背后,我们不难看到部门利益的身影在作怪。一些地方政府显然将收费站当 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自家银行,在收费还贷年限上能拖则拖、能长则长,在还贷款上则能少就少;其次,公路养护及收费 成本,在一些地方成了糊涂账,用于还贷的钱少了,收费站的可支配资金就多了。比如,贵阳市贵花公路花溪收费站历年收取 的车辆通行费6371.5万元,养护工程及经营管理费用的支出却达到了4711.8万元,这些钱真的都用于养护和经营 管理了吗?让人怀疑。 公路本属于应由国家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由于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负担问题,国家推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公路 建设模式,作为政府投资建设公路的有益补充。实际上,从2004年11月开始实行的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 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对于收费达到15年而未还清贷 款的收费公路,应按国务院规定停止收费,其债务应由政府偿还。 相关专题:民主与法制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