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管理新规出台 向未成年人售酒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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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11:15 民主与法制 | |||||||||
今年1月1日实施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明确禁 售标识。有违反规定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予以罚款。 然而,“我们不清楚这件事,现在让小孩子代买烟酒的多了,我们总不能拒绝顾客吧”。一家烟酒专卖店的老板表示 ,这个规定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不太好实施。
业内人士介绍,要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需要制定一个实施细则,而且《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本身也设立了一 个过渡期,为相关部门制定更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留出了时间。目前,各地都在制实施细则,对于《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中的 “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固定地点贴标销售散装酒,禁止流动销售散装酒”等规定,将有条不紊地落实。王艳坤 相关专题:民主与法制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