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未成年人3年未犯案消除前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0:45 重庆时报 | |||||||||
重庆团一代表提交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议案 未成年人3年未犯案消除“前科” 本报讯 (记者 高晓燕) 未成年一旦犯罪将永久被打上“罪犯”的烙印,尽管他已改过自新 ,但仍给他就业、学习带来障碍。昨日,重庆团一代表提出将修订《未成年人保护
该条款具体表述为:未成年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三年以内未故意犯罪的(过失犯罪除外),应当从其个人档案中取出其犯罪记录销毁,以利于其回归社会良性发展。 议案建议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设立“志愿者帮教制度”的条款。其具体表述为:为了促进犯错误的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社区、派出所、学校及相关部门应当招募具有爱心、行为操守良好的公民为志愿者,对口帮教犯错误的未成年人,以促进其养成良好习惯,做守法公民。 议案还建议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写入从速审理、执行子女抚育费用纠纷、子女探视权纠纷案件的条款。其具体表述为: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子女抚育费用纠纷、子女探视权纠纷案件时,一般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在20日内结案。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