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关键要“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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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17:27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3月5日电(记者张乐、田雨)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从最初的165元提高到现在的6660元,年均增长8.5%,靠什么?“浙江人多地少,人均耕地面积仅有半亩多,3000多万农村人口不可能都拴在土地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省长吕祖善说,“关键还是靠工业化、城镇化‘减少农民’从而‘富裕农民’。” “新农村建设千万不能画地为牢,不能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针对目前
吕祖善说,跳出“三农”抓“三农”,实质就是加快健全以工促农、以城镇带乡村的运行机制。浙江的新农村建设靠工业化促进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靠城镇化促进农民向城市和城镇集聚。从一定程度上讲,就是通过工业化、城市化“双轮驱动”,促进农民跳出“三农”兴“三农”,“减少农民”从而“富裕农民”。目前,浙江农民的非农收入已占75%左右,非农产业从业人员已占75%以上,城镇人口已占55%。从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出工业化、城市化对浙江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带动效应。 吕祖善认为,新农村建设,从浙江的实践看,关键是要从宏观机制上“多予少取放活”。统筹城乡发展,目的是实现城乡互动,关键是实现城乡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做好工业化、城镇化,才能真正激活农村人力资源和各种要素,才能切实强化农村发展的内在活力,这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民增收的根本保证。 如何实现“多予少取放活”?吕祖善认为,要从做好吸纳集聚、拓展农民转移空间、进一步增强农民就业能力三方面着手。多年来,浙江积极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快建设环杭州湾等城市群,组织实施“中心镇培育”和“千万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有效促进了二三产业和城镇对农村劳动力要素的吸纳与集聚,推动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与此同时,浙江从实际出发,深化研究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推动民营经济新飞跃的政策措施,着力提升开发区(园区)发展层次,积极培育有特色产业基础的小城镇特别是中心镇,推动生产力要素的聚合集中。以此引导企业向工业功能区集聚,农民居住就近向城镇和新社区集中,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载体和平台。 能否有效“减少农民”?吕祖善代表认为,主要在于农民自身是否具备“洗脚上岸”“背包进城”的素质。适应工业化中后期农民分工分业的新形势,2004年以来,浙江对315万农民开展了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其中实现转移就业83万人,实实在在增强了农民的进城就业能力。(完)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