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农民工权益立法方能治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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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01:2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作为来自基层的普通职工代表,他们对同样为城市发展做出贡献的农民工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而心痛,他们为这些来自农村的工人兄弟姐妹呼吁:关注农民工的健康权、生命保障权、平等工作权。代表们认为,要真正维护农民工的权益,立法方能治本。 “健康权、生命保障权、平等工作权……种种合法权益,却总离他们那么遥远。”来自辽宁鞍钢一线的王二江代表对于农民工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他说,为他们呐喊“是我向
据统计,中国流动人口数量从1993年的7000万人增加到2003年的1.4亿人,超过了全国人口总数的10%,约占农村劳动力的30%。这些流动人口几乎都是农民工。 “说到农民工权益,我作为一名残疾人,对于农民工受气的现象深恶痛绝。一些企业克扣他们的工资,天天加班,甚至体罚他们;一些行政执法部门人员对他们没有做到在政治上、经济上、法律上一视同仁,由此引发的极端案件时有发生,给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此次开会带来近十份建议的孙淑君代表说。 来自沈阳博阳物业公司的董令贻代表指出:“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缺乏维权意识,也是他们权益受损的重要原因。他们更多的只关心挣钱多少,而不是是否签合同、上保险。” 孙淑君代表认为,“农民工维权”与“维护农民工权益”绝非一个概念。“农民工维权”依靠农民工自己主动维权,而要使之主动维权,就需要提高其自身素质,就需利用多种渠道加强法制教育,使农民工真正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在农民工聚居地建立法律服务站,运用法律咨询、代理、公证等手段,促使外来务工经商人员依法经营,维护其合法权益。“维护农民工权益”要求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保障农民工权益不受侵害,而这种权益维护,从根本上讲,需要规则支撑,因而出台《农民工权益维护法》就显得尤其重要。(本报北京3月5日电)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