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举手:业主也是消费者还得政府来撑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4:3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江可君广州市有八成小区无业委会,主要原因是“小区没有开发完毕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内部规定! 1366×××4334业委会要真正站起来,并能发挥作用保护业主的权益,必须一有政府撑腰,二有一部完整、周详的物业法,否则都是空谈,小业主永远只能是任人宰杀的羔羊。
1367×××1203我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可参照企业工会条例,推出《业委会条例》,把业委会演变成与企业工会一样的、业主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并成立广州市业委总会,各小区在总会领导下成立和开展工作,总会第一、二把手由政府任命。 1364×××6208业主就是消费者。消费者维护权利通常找消费者委员会,消费者委员会通常归口工商管理局。我认为,顺理成章,业主委员会作为维权社团的审批权在工商管理局,管理方面在消费者委员会。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