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现“抢夺抢劫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13:01 观察与思考 | |||||||||
-张 梦 在马路上遭遇飞车贼、在公交车上被人抢劫,这样倒霉的事不少人都遇到过。保险公司能否对这类损失“买单”? 针对近几年来广东地区的“双抢”犯罪日益猖獗的现状,2月13日,永安财险广东分
广州首推“抢劫险” 日前,永安财险广东分公司推出一种新保险,凡今后买了此险种的市民一旦遭遇“双抢”可获保险公司每次最高限额4000元的赔偿。据了解,这是国内首个针对“双抢”事件的险种。 这家财险公司新推的“抢夺抢劫险”是以家庭为单位,保费按户收取,市民只需缴纳50元保险费,家里18岁以上的成员便都有保障了。一旦在家以外的其他地方,无论是室外还是室内,只要是被人抢夺或抢劫,就有权索赔,不过索赔财产只限于金银首饰、手机和手提电脑。其中每一被保险人的每次赔偿限额:金银首饰和手机每次最多赔1000元,手提电脑则是2000元,累计全家一年赔偿总额不能超过3万元。而在申请赔偿时,要出示损失物品的清单、发票和立案通知单。据了解,在跨省长途客车上发生“双抢”的,不属于赔偿范围。 “我们的初衷是希望,能够有一种保险产品缓解市民对社会治安的担心”,永安财险广东分公司财产险业务管理部经理冯云说。 冯云介绍了抢劫险的精算学基础:该公司以家庭为单位,对2003、2004及2005年上半年广东全省非农人口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双抢”)报案数进行统计,同时参考全国的数据,得出“双抢”事件发生后的实际损失与赔偿额度的概率分布。而在设计“抢夺抢劫险”产品费率时涉及的纯损失率便在此方法获得的案均损失和户均损失的基础上得出。 冯云也承认,很多“双抢”事件的受害者并不会在受到侵犯后,选择向公安部门报案。隐案率很高,这在产品设计时已有充分考虑。 此外,冯云透露,“抢夺抢劫险”的费率在上述纯损失率的基础上,加上营业费和税金的附加费用,理论上有一定的利润率,但也不排除因前期获取数据上可能存在的缺陷造成影响。这一设计方案在经永安财险广东分公司业务审定委员会审议后,上报永安总公司,并最终获得的保监会的批复。 对于此险种的出台,许多市民都反应积极,不少人还表现出浓厚的购买兴趣。一位在外企上班的黄小姐表示,她工作以来已被抢了好几次包,可是苦于没有专门的险种对手机等物品进行保险,每次都损失惨重,现在有了此险种她表示很赞同;而曾丢失过手提电脑的许小姐也表示,由于她的工作经常要携手提电脑出门,以前她专门咨询过保险公司,可是只有极个别保险公司有针对户内财产失窃的保险险种,却没有户外抢劫险,“如果早点有这个险种,我的手提电脑就可以获赔了”。 然而,细细了解“抢夺抢劫险”,有市民在欣喜之余也感叹“不解渴”。有市民对“抢夺抢劫险”要依附于“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提出异议,希望“抢夺抢劫险”能够单独成为一种险种。 原来,“抢夺抢劫险”是一个“附加险种”,即是说,市民必须先买了“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在此基础上,才能投保这一“抢夺抢劫险”。 对此,永安保险广东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齐艳红分析,“现在抢夺抢劫险作为附加险推出,保险公司在对‘主险’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核保把关时,已经过滤掉一部分道德风险。若单独推出抢夺抢劫险,不仅这部分风险将加大,保险公司的赔付压力也会加大”。 齐艳红认为,即便有保险公司设计出可以单买的“抢夺抢劫险”,但为降低风险,势必要大幅提高保费。这样对投保人来说,其实意义不大。至于赔偿额度,齐艳红透露,“抢夺抢劫险”是以保险公司收集到的广东地区抢夺、抢劫发案率精算出来的,目前只适用于广东。 质疑“抢夺抢劫险” 针对“抢夺抢劫险”,广州市民周先生觉得“赔偿有点低”:比如手机,一部摄像手机的价格高达3000元以上,但保险公司只赔1000元。一台手提电脑少说也要七八千元,但保险公司只赔2000元。 据了解,时下各保险公司,对“抢夺抢劫险”一直很保守。在“户外贵重物品抢夺、抢劫保险”之前,一些保险公司对于“户内”的财产失窃已有所涵盖。如人保和永安的“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中均有一条:对“存放于室内的现金及珍贵财物因外来盗抢损失”进行赔付。但两家保险公司均要求,必须“有明显的盗抢痕迹”、有公安机关的证明才能获得理赔,且理赔金额有限。比如某保险公司就规定,“存放在室内的现金及珍贵财物因外来的盗抢遭受损失,不论(投保人)购买多少份,补偿最高达人民币2000元”。 “抢夺抢劫险”理赔的关键环节在于劫案发生后的报案。该险种的条款显示:保险事故发生后,经案发地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并出具证明,在一个月内未破获的案件,保险公司将按实际损失在赔偿限额内给予支付。 当地一家保险公司人士却对此表示疑问,“报案之后,公安部门只可能出示保安证明,而具体被抢走了什么,公安部门怕是不会证明的。” 也有市民说,相信公众更需要的不是“抢夺抢劫险”,而是被抢事件的少发生和不发生。广州市推出“抢夺抢劫险”,固然能为一些横遭抢夺抢劫的市民减免损失,但并不会就此增强他们的社会安全感。一个井然有序的社会,首先注重的是提高人群的安全感,最起码在光天化日之下,市民不用反复担心被偷被抢。 一家保险公司人士表示,永安保险广东分公司以附加险身份出现“抢夺抢劫险”的真实意图是强化“捆绑效应”,该公司的真实意图是拉动家庭财险的整体销售。 据称,家庭财险以相对较高利润为各保险公司青睐。但自2004年10月29日,央行上调人民币基本利息率以来,引发的房贷险大规模退保使家庭财险发展变得黯淡。 而对永安财险广东分公司来说,家庭财险占总保费的比重连续两年大于同业一般水平。2005年,永安财险广东分公司家庭财险收入2646.4万,同比增长47.06%,占总保费(39094万)的比重高达6.77%,而与其保费收入相近的华安保险在广东分支机构的家庭财险只有114.2万,占总保费(40708万)比重仅0.28%。永安财险广东分公司也在总保费排名第七的同时,家庭财险单项排进广东三强。 据永安财险广东分公司内部人士表示,2006年,继续加大在家庭财险领域的投入仍是永安财险广东分公司的重要策略,2006年度的目标已被定为5000万。 业内人士都表示理解永安财险广东分公司通过“抢夺抢劫险”蕴含的广告价值策略来开辟家庭财险新路的做法。但是他们普遍认为,“抢夺抢劫险”的存在不会长久,风头一过,或许就将退出市场。 据称,太平人寿广州分公司曾于2005年9月推出的曾风云一时的“艾滋病团险”产品,目前也已很少有人前来询问。永安财险广东分公司“抢夺抢劫险”开卖两天,只售出88单。这远远低于一般的意外险产品的销售水平。 国内同行不跟风 据了解,国内其他地区的“户外抢劫险”市场尚属空白,各家保险公司对开发和引进这一险种的热情并不高。 针对广东“抢夺抢劫险”的出台,各家保险公司大体对此表示谨慎观望态度,表示并无考虑在短期内推出类似险种,而“风险高”无一都是目前各大保险公司对此类保险表现保守的主要原因。 日益猖獗的抢夺和抢劫犯罪,使这一险种一经推出便受市民热捧。但该险种是以附加险的形式推出的,也就是说,保户必须在购买一定保额的永安家庭财产保险的基础上,才能投保这一附加险。市民遭抢后,要顺利拿到理赔金额也并非那么“容易”。细看条款后发现,除明显将“偷盗”剔除理赔范围外,家庭成员之间的抢夺、在运输工具上被抢劫、因民事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抢劫、因被保险人被诱骗导致的损失、自然灾害和战争引起的抢劫等情况,保险公司均不“埋单”。此外,抢劫发生后,经案发地公安部门立案侦察并出具证明,一个月内未破获案件的,保险公司才给予赔付。 尽管理赔“条件”诸多,但上海的保险公司仍对“抢夺抢劫险”持保守态度,原因是“道德风险大”。天安保险财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谢伟雄表示,目前国内少数保险公司只将户内财产失窃涵盖理赔范围内,户外遭抢不同户内,很难找到明显的被抢痕迹,存在较大道德风险,责任较难界定,“是否真的被抢劫,谁也说不清”。 美亚保险上海分公司业务部门相关人士认为,“抢夺抢劫险”是以保险公司收集到的广东地区抢夺、抢劫发案率精算出来的,目前只适用于广东。相对来说,上海地区治安情况较好,因此预计,短期内上海保险市场不会推出该险种。 而成都的保险公司对开发“抢夺抢劫险”这一新险种也持保守态度,原因在于风险太大且市场狭小。一家保险公司表示,推出“抢夺抢劫险”业务,保险公司更多的是赚取眼球,预计短期内成都保险市场不会推出该险种。而永安财险四川分公司也表示,该公司目前尚未有推出该险种的计划。 - 相关专题:观察与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