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颠倒的荣辱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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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17:35 民主与法制时报 | |||||||||
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政协委员时论述了什么是“社会主义荣辱观”:“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 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 为耻。”
总书记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被舆论称作“八荣八耻”,国外有媒体报道说,“八荣八耻”已成为中国流行语。 总书记的讲话有着深刻的寓意和时代背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国家逐步走上市场经济社会,国家的经济实力大大 增强,人民生活逐渐富裕起来。但是总体上说,我们的公共文明还处于“初级阶段”,整个社会风气并没有随着生活的富裕而 变得更好,反而出现了许多严重的问题。许多人内心深处的羞耻感和罪恶感逐渐淡化以至消失,不讲公德也不讲私德。爱憎不 明、善恶不辨、是非不分、正不压邪的现象时有发生;与此同时,损人利己、见利忘义、违法乱纪、骄奢淫逸等被一些人引以 为荣;而对于廉洁奉公、为人民服务、艰苦奋斗等,却“不好意思”起来。 3月6日,本报《杭州女大学生网络卖淫调查》(记者陶卫华)发表后,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 本报特选择部分不同观点的来稿发表,目的在于深化对这一现实问题的思考,通过讨论匡正一些大学生颠倒的荣辱观 。 相关专题:民主与法制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