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商业贿赂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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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6:05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3月22日电(陈冀、胡燕妮)广东将把包括商业贿赂在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对存在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违法违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切实加大惩戒力度。 记者从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治理商业贿赂被列入今年广东省工商系统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将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把包括商业贿
各级工商部门将成立整治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按照整治商业贿赂工作方案,严厉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 为了加大对这些热点问题的查处力度,广东省工商局今年将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因监管执法不到位而使工商部门受到追究的,因人、财、物管理不善而出现违纪、违规、违反政策现象而受到处理的,因不廉洁而受到处理的,都将实行“五追究”,即追究本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内部相关管理部门、主管当事人,同时上追一级的责任。(完)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