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死刑二审案首次公开庭审(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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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05:03 华商网-华商报 | |||||||||
死刑二审庭审现场本报记者陈有谋摄 本报铜川讯(记者陈有谋)昨日上午,省高院在铜川市公开庭审了10天内抢劫3次、杀死1人的铜川董佳庆团伙抢劫杀人案。据悉,这是死刑二审案在我省首次公开庭审。 10天内抢劫3次杀死1人 2005年6月23日,被告人董佳庆、伏涛、陈明、吴冠锁(在逃)在西安市临潼区携刀具
2005年7月2日,董佳庆一伙在河南省息县落网,同年8月5日被铜川市印台区检察院批捕。2006年1月9日,铜川中院一审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董佳庆、伏涛死刑,判处陈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李小玲有期徒刑12年。董佳庆、伏涛对宣判不服,提出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观摩庭审 昨日上午,省高院在铜川中院审判厅公开审理此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等观摩了庭审。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充分行使了各自的权利,进行了较为激烈的辩论和陈述。 审判长杨明德庭审后接受采访时称,以前,死刑案二审基本都是书面审理。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从今年7月1日后,所有死刑二审案件都要实行开庭审理。省高院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确保7月1日后死刑二审案庭审在我省顺利实施。昨日是死刑二审案在我省首次庭审。 杨明德说,死刑案二审开庭审理,是确保死刑案件质量的重大举措,也是完善刑事案件审判程序、充分保障人权的现实要求。同时,死刑二审案庭审也增加了透明度,有利于接受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杨明德说:“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人命关天,必须慎之又慎。” 铜川市法律工作者康增启称,死刑案二审公开开庭有利于确保案件质量,防止冤错案件的发生,是准确打击犯罪和依法保障人权的需要。 昨日的庭审经合议厅和审判委员会合议后,将择日宣判。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