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广东侨胞保护应急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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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09:38 南方日报 | |||||||||
两个月内两次撤侨行动,背后有一个完善的制度保障—— 聚焦广东侨胞保护应急机制 此次东帝汶撤侨被纳入四级中最高的“红色”预警级别
本报讯(记者/谢苗枫实习生/黄文钰)4月,所罗门撤侨,5月底,东帝汶撤侨。社会各界,特别是有众多侨胞的我省老百姓越来越关注起侨胞与在境外人员的安全及其保护问题。 昨日,本次“接侨”的省接待安置工作组组长、省外办副主任傅朗在38名侨胞及在东帝汶务工人员初步安置妥当后,终于缓了一口气,给本报记者解读了《广东省在境外人员和机构安全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下简称“《制度》”),这一为在境外人员和机构展开领事保护工作的框架基本制度。 不能忽视的赴外公民安全问题 中国有海外华侨华人3000万,“外交部还首次成立领事保护处,专门处理和协调中国海外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傅朗说,“可见,从中央到地方,都是非常重视领事保护工作的开展。” 他说,一方面,广东是全国最大的侨乡,有华侨华人2000多万,加上毗邻港澳,对外的开放程度大,因此,在境外人员和机构的安全问题也显得十分突出;另一方面,自“911”事件后,恐怖活动已成为一个国际性问题,在影响西方国家的同时也有可能涉及我在外侨胞。 “换句话说,对外开放程度越大,对外交流越频繁,各种突发事件发生的几率就越大。有必要出台一些制度,确保广东在境外人员和机构的人身、财产等安全。”傅朗说。 2004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并结合广东实际,省外办牵头制定了《广东省在境外人员和机构安全保护工作方案》;2005年1月28日,省政府讨论通过该方案,并于2月建立了《制度》。 红色预警亮起,全面撤侨 据介绍,《制度》由32个省直机关和中央驻穗单位组成,是制定保护领事安全应急预案的基础。 《制度》保护的对象主要为我省在境外劳务、经商、留学、旅游等人员和机构;涉及的事件包括有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及地方骚动等。 “由于不是每件事情的性质都涉及32个省直机关、中央驻穗单位,因此,根据各事将联合所属部门进行处理,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与各所属地市交接。”傅朗举例,比如此次东帝汶撤侨事件就是联动了侨办、公安、口岸、南航等部门,以及广州、梅州、深圳、珠海、韶关、河源等地市政府。 “一般来说,根据事件危险程度由大到小,分一、二、三、四级预警及应急机制,也通俗地对应为红、橙、黄、蓝等四色。”傅朗介绍—— “红色”预警:比较大型的恐怖主义活动、较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重大的涉外事件。相应的应急措施为,组织全面撤侨行动,比如此次东帝汶撤侨行动。 “橙色”预警:局部恐怖主义活动比较频繁,境外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相应的应急措施为,根据情况的危险程度,组织部分撤侨或者采取相应的保护行动。 “黄色”预警:地区性的、局部的社会动荡,有一定规模的骚乱。相应的应急措施为,视事态的发展采取保护行动,比如进行对外交涉等。 “蓝色”预警:个别的涉华事件,个别华人、华侨或者临时在外人员的安全受到侵害的情况。相应的应急措施:我政府表示关注,并密切注意中外媒体的报道,必要时候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尽管对不同的情况有明确的应对措施,但随着事态的发展,我们也会采取灵活的应对方式。”傅朗说。 公民在境外如何求助? 很多人关心的是,如果广东在境外的人员和机构遭遇到安全威胁,通过什么途径可以寻求帮助? 傅朗说,可以直接联系我国驻外使领馆(联系方式可以在网上找到),这是最迅速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另一个途径,就是直接致电省外办,或托在广东的亲友知会我们,我们再马上查证并联系当地使领馆。”他建议。 “接获当地使领馆的通知或反馈后,我们就会根据事态的不同程度,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按照《制度》展开对事件的应急措施。”傅朗介绍,包括制订对境外涉及我省人员和机构重大事件的处置方案;分析研判各种境外安全形势及事态发展走向及影响;承办中央有关部门以及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并就重大问题向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建议等。 相关专题:东帝汶骚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