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新世纪周刊专题 > 正文

一次抄袭事件的文化思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15:55 新世纪周刊

  -本刊记者/杨东晓

  在2006年5月13日这个平淡无奇的日子,曾颖一举成名,从一名普通的晚报记者变成一位“知名网友”。

  这天,他在“生活”了多年的“天涯杂谈”发了一个《一考生抄我的文章居然抄成高
考满分,我要追究到底!》的帖 子:“一位考生抄我的文章居然抄成江西2004年满分作文,估计这孩子通过这种不名誉的手段已进入大学,并成为大二的 学生,很遗憾我到今天才知道!这种无耻的行为,我要追究到底!请江西的教育界人士和媒体帮助。”帖子的最后,他留下了 自己的电话。

  随后,这一事件的戏剧性发展让他猝不及防。

  “他比陈凯歌还陈凯歌”

  “你一个已经工作多年的拥有稳定工作和社会地位的人,因为这样一点小事去发难一个大二的孩子,为一篇文章毁掉 了一个年轻人的前途!到时候弄成‘一篇文章引发的血案’就不好了。”“不宽容”成了网民普遍认同的对曾颖的批判。

  “明眼人一眼就看出他这是故意炒作,想借此出名。”另一种指责这样说。

  “他比陈凯歌还陈凯歌。”一条评论这样说道。

  这些意外的指责令曾颖感到意外,因为他觉得,此前网络对打假、保护

知识产权一类的主张,一直是持支持态度的。 而在对此事件的批判中,天平突然倾斜到抄袭者一方,网民仅依据情感而非已经存在的事实来对他进行批判,让他感到委屈。

  然后,出现了一个让曾颖无比熟悉的“专题”——《有正义感的人都来骂曾颖》。在这个专题里,曾颖被称为自恃“ 道德优越感”的“道德卫道士”。此前,这个发帖者曾经用同样的句式,发过若干个帖子,号召有正义感的人骂过若干个人。

  好几年来一直在天涯社区里看帖跟帖,并把自己当成天涯一分子的曾颖,突然发现他成了天涯社区的公敌,一直传闻 的网络暴力也随之而来。他在网络上大胆公布的手机号,被恶搞到黄色网站,他被介绍成“每次80元的‘曾小姐’”。

  一条非正常新闻的诞生

  “我当时确实很震惊,我们以前的常识基本上被颠覆了。我们从小到大都知道抄袭是不对的,是可耻的,可是这里对 抄袭的宽容、对揭发抄袭者的愤恨和怀疑,让我觉得是非观在一刹那间被颠倒,黑就是白,白就是黑。”曾颖说。他终于感受 到了一个人面对网络言论的重大心理压力。

  曾颖由新闻的记录者变成了讲述者。在短短几天之内,仅中央电视台一家,就在《中国周刊》、《社会纪录》、《今 日说法》、《大家看法》等栏目对他进行了采访报道,这令新闻记者曾颖本人也感到意外。“大家关心的不再是事情本身,而 是这件事的原因:网络上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是非不清,网络舆论与现实社会中舆论的脱节的现象。”曾颖对《新世纪》周刊说 ,“这个情况就像在车上,有人偷了我的东西,我还不能说,人家会说我,你喊什么喊,他要是因为你的揭发进了监狱怎么办 ?”

  曾颖说自己手里掌握的刊有“那篇文章”的正规出版物,已有五种版本之多。有的叫《最近五年高考满分作文》,有 的叫《最新高考题集》,还有叫《高考作文满分点评》之类的。在自己的维权路上,他意外地发现,这位江西考生的作文,又 被湖南一位中学生拿去参加了省里的作文竞赛,还得了特等奖,“很多人并不觉得这(抄袭)是一件不妥的事情,这是最可怕 的”。

  和曾颖享受了“同等待遇”的还有写小说的庄羽。“如果是郭敬明,他的粉丝出于盲目崇拜和迷信做出一些事,还可 以理解。但我这一事件里没有这样的因素,为什么人们本能地觉得抄袭是可以宽容和理解的呢?我觉得这简直不可理喻。”曾 颖说。

  作为资深网民,曾颖也非常关注网络上对他的相关评论。他觉得最不可接受的是这样一种指责:“借维权之名,进行 自我炒作。”

  一位网民在发言中这些写道:“虽然他是抄袭,但文章结构方面比你强。人家是在考场上个把小时内写出来的,你呢 ?估计是在夜里使劲地憋、使劲地憋,憋了几天才捣鼓出来的那点货色吧。”

  一位网友短裤猫的跟帖发人深省:“我的语文老师跟我说过,能在考场上抄一篇好文章不被阅卷老师发现,那是你的 能耐。”

  人情与法的取舍

  3天后的5月16日21时37分,一位网名“回头百年身”的网友称自己就是曾颖要找的人,并同时贴出一封道歉 信。然而,如同网络上的其他匿名信息一样,人们难以证实此帖是抄袭曾颖文章的高考生的忏悔,还是好事之徒的捉刀之作。

  “我并不想把它理解成我们社会的道德出了多大的问题。”曾颖说:“网络就像夜行火车,你也不认识我,我也不认 识你,大家都在放松的状态下,谁都不用对自己说过的话负责。大家有点游戏的心态。如果说要上升到善恶观念上,还不至于 。”

  “这一事件表达了网民的典型心态——同情弱者,”传媒学者展江说,“在网民的意识中,对被揭发者可能遭致的处 分与曾颖所被侵犯的权益作出比较,毫无疑问他们认为一个年轻人的前途更重要。在传统的人情与现代法制的观念中,网民进 行了取舍。这不能说明他们道德缺失,而只能说法的精神尚需要普及。”

  在读到“回头百年身”的帖子后,曾颖发帖表示无意再追究这位考生。他告诉《新世纪》周刊,自己不会再做“点对 点”的事,“那毫无意义”。现在,他忧虑的是应试制度、中国人的知识产权意识、网络与现实中人的观念差异。

  相关专题:新世纪周刊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