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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世界杯赌徒的蒸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15:53 南都周刊

  自命洞悉球赛内幕的小庄家以赌犯禁,

  却被世界杯的“正常赛果”逼上逃跑之路

  撰稿 炫风

  6月26日晚,意大利与澳大利亚的比赛刚结束,易胜的手机就响了。

  “你最近见过陈袖吗?”

  易胜愣了一下。

  “没有。我最近一次见他是5月份了。”

  “好。”

  对方——一个赌球网站的庄家,简单地挂掉了电话。对话只有几句,但易胜已经知道,他的下家和朋友——陈袖,很可能已经“走佬”(跑路)了。

  易胜并不意外陈袖的突然消失。事实上他刚撒了个谎。6月20日他才见过陈袖,因为在他和朋友控制的赌球网站上,陈袖到6月18日已经欠下了超过15万元的赌款。当天,易胜就在和陈袖吃饭的时候提醒他注意填补。然而两天后,他的网站就再无陈袖的投注或过账记录。

  易胜并不十分在意陈袖何时填补亏损,15万元对于他这样的庄家来说,并不是一个非常大的数目,而且也不仅仅只有陈袖欠他赌款。易胜最担心的是,除了在他的网站,陈袖可能还在其他赌球网站欠下更多债务,同时还欠了自身下家的债务——数字大得令陈袖甚至连好朋友都不打个招呼,就这样消失。

  陈袖是个长得精瘦的广州人,有时会耍点小赖皮,赌球输了以后经常不认账,对还款是能拖就拖,不过通常都会在长时间后还清。易胜知道,自世界杯9日开幕以来,陈袖每场必赌,但并不走运。

  与上届以及平时的联赛不同,这次世界杯、尤其小组赛不断出现开出“上盘”的赛果,也就是即使庄家开出让球盘口(譬如

墨西哥对伊朗,庄家开出墨西哥“让一球”的盘口,下注墨西哥者只有在墨西哥以超过一球的优势取胜时才算赢),强队也往往能赢出,整个小组赛几乎没有出现过冷门的赛果。

  开始时,陈袖不断投注下盘,账户迅速从近三万元变成负六万多元。观看粗略列出的陈袖的投注情况,他在连输后又转向多投上盘——“但很不幸,他投的是仅有的几场强队发挥不佳的场次,一下子就再无翻身之力。”易胜说。

  “赢盘”王子

  易胜是在2001年认识陈袖的,自己当年是个刚毕业的大专生。陈袖虽与他同年,但已在酒楼的厨房里干了几年提料买菜的活。当他们因踢球而认识后,球队中一个中年人教会了他们赌球,于是两人几乎同时开始了各自的赌球经历。

  2001年底,易胜第一次赌球时下了200元的赌注,押的是一场英格兰超级联赛。那时还没有出现网络投注,想赌球都得通过“中间人”。易胜用电话或口头向那个中年人报数,比赛过后,后者会每周找他们交收赌款。为了确保信用,球队的大部分人都只向这个中年人下单。

  赌球久了,易胜开始发现,这个城市的不少角落都游弋着像那个中年人一样的小庄家,他们通过各自的社会关系网在足球比赛前收揽赌注,从中牟利。但易胜没有赌博者常有的阶段性好手气,几乎整整一年,他每星期都下几百元的注,但能赢回来的十场中不出三四场。

  但陈袖看上去运气更好一些,赌了一年已经积累了五万多元的余款(陈袖常常特意挑拣易胜下注的相反一方),并自命为“赢盘”王子。

  陈袖一直卖力地钻研各种球经、消息,以及国外赌博机构开出的盘口(一般内地庄家们开出的盘口都跟随这些盘口变动)。赌球圈内经常会流传形形色色的“消息”(还有不少要求用钱购买的“猛料”),赌民们认为这是大庄家们的把戏——在掌握市场整体投注的气候以后,为了使胜负两边的投注额保持平衡,引诱投注向少下注的一方转移。在这种猜测游戏里,“与庄共舞”这个带有玄机色彩和自嘲心态的股市术语也是大家的口头禅。

  “赢盘”王子的自信心很快就在2002年的世界杯上受到挫折。当时赌潮涌动,小庄家们每天电话不停,在纸上记录海外盘口的走向,刷新投注金额……天天都是比赛日,陈袖却发现平时用以判断联赛走向的思维,在世界杯期间发挥不了作用,连开连输。为了尽快翻本,他的投注金额一天天增加,从几个C(赌球者们用来表示投注金额的术语,C为100元,B为1000元,A为1万元)到几个B……到比赛结束阶段,易胜眼看着陈袖欠下了三万多元的赌债。庄家们不再收受陈的投注。

  被断绝赌球门路对于陈袖来说是相当大的打击。陈袖没有读过几年书,但又不甘心在厨房呆一辈子;他曾向父母借钱入市投资股票,却成了坊间广大套牢族的一员。赌球,几乎是他惟一可以获得更多收入的路径。

  大庄家与艇仔

  在2003年,一直在赌球上小打小闹的易胜接到了一个电话,一个看上去小有家业的旧同学邀请他“帮忙打理生意”。当这个同学把他带到广州东山区某小区的一个房屋租赁铺时,他才惊讶地发现所谓租赁生意,只是为了掩盖五六平方米小房子里的秘密:做庄。

  屋里的电脑开始是用来使频繁的电话下注能即时得到处理,后来就变成了维护赌博网站的工具。旧同学坦白地告诉他,自己做赌球已有三四年,并已做到了境外赌博机构的二级代理,每到比赛日从其手上经过的赌注近100万元。为了维护整个庄的运转,他希望用月以万元计的薪水找一个可靠而不贪心的熟人帮忙打理,那就是易胜。

  易胜此后再没见过这个旧同学。易胜只知道他经常在国外,有时通个电话,有时却隐约能感觉到他曾悄悄地回过那个小房子。3年来,易胜没有做过一单房屋租赁生意,倒是看着很多不知名的新客人在网络上变成了他网站的赌客。对于很多出手阔绰的客人,不但必须由朋友(经常是已经向这个庄投注多次且交收正常的赌球者)担保,易胜还要像私家侦探一样去“起底”,以保证有一天客人不会因为输得太多而跑路。

  变得深居简出的易胜并没忘记陈袖。为了扩大业务量,他需要一批“艇仔”——那些在各自生活圈子里收集赌单的小庄家向他投注,或者让出无力承担的赌单(譬如有人向某场比赛下上万元的上盘,小庄家往往揽不到相应数额的下盘投注以平衡风险,就必须把这些大单转让给更大的上一级庄家)。2002年世界杯后的陈袖恢复了去厨房上班的生活,但每月一千多元的收入都要用来还账,这使曾经风光的陈很是失落。陈袖立刻成了易胜的铁杆下线,每一笔转到易胜庄的投注,易胜都会付给他0.075%的佣金。

  大庄与艇仔的贫富区别通常比现实生活更为深刻。接过旧同学的电话本和网名目录的易胜,经常单接几个客人就可揽来数十万元的赌注,但陈袖认识不了几个有钱的下注者:对于有些挥金如土的人来说,花上十万元去赌场比赛就像买张彩票一样,是娱乐;但对陈袖和他关系网里的朋友来说,一个A的投注已是很奢侈的消费。

  世界杯的疯狂

  2006年世界杯到来时,广州的赌球市场有了很大变化,易胜这一级别的庄家已经完全通过网络会员制的形式收注。易胜习惯在电脑上跟进数十个艇仔、数百个散客的投注情况,随时决定是否接受或转让给更高一级的庄家。易胜的上一级庄家是规模达到3亿元左右的海外某赌球机构的内地总代理,一旦易胜接到上百万元的大单,谨慎的他基本上都会选择出让,宁愿单纯赚取佣金、水位差(指利用庄家之间提供的水位区别向其他庄出让赌资以套利),也不冒险与豪客对赌。

  但陈袖并不谨慎。他从佣金里得不到太多收入,在2004年欧洲杯之前就曾向易胜要求加入赌博。但易胜不希望陈拿着其他人的钱去冒险,所以严格限制陈的投注额度。不过陈袖这一年的运气很好,到了年底,他的账户已经积累了近10万元。他极其渴望能在庄家的金字塔里更上一层楼,而首要条件就是拥有大额资金,这样才有能力接受大额的投注。

  世界杯前两周,陈袖找到易胜,要求提高其账户的投注额度。陈袖一再保证投注绝对不会超出自己实际能力,并保证按时交收输赢的款项。在赌球者们的关系中,由于中国一直严禁赌球,朋友间的信任极其重要,这次易胜终于心软了,他把陈袖在网上的投注额从5000元上升到50000元。

  世界杯第一场比赛之前,陈袖从账户里提取了大约65000元。剩下的29000元在第一场比赛后就变成了负数。陈袖是个很喜欢猜测比赛“内幕”的人,还有天然的博“冷”心态,但想得太多的人在赌场上往往自挖坟墓——德国对哥斯达黎加的揭幕战,面对海外博彩机构开出的有利于主队的盘口,陈袖认为这场比赛早已被“幕后内定”,出来的结果一定是冷门,所以把自己揽来的1万多元赌资加上账上的3万多元全部投向哥斯达黎加,然而这次冒险失败了,主场作战的德国大胜对手,陈袖损失惨重。之后陈袖仍按既往的思路继续重注,结果基本是有出无进。

  这个过程全部在易胜的掌握之中。不过世界杯期间每天都有比赛,易胜要跟踪海外盘口、与庄家交流转款、观察投注情况,实在无暇劝告陈袖。最后宣判的是机器——6月18日,在经历了多次苦心研究得来的下盘失败后,陈袖孤注一掷地把3.8万元投向

意大利与美国比赛的上盘,但在上场比赛中状态大好的意大利与美国打平。陈袖的账户负数突破了15万元,电脑立刻把他的投注额度从5万元降回5000元。

  易胜不知道除了自己外,陈袖还会对哪个庄家投注。至今他还在后悔当时没有向其他相识的庄家询问陈袖的投注情况。20日,易胜发现了陈袖账户的窘状,当晚便找到了陈家,以朋友、也以债权人的复杂态度提醒陈袖不能再下注及承诺按时交收的诺言。陈袖当时心情很坏,只是支吾了几句,易胜并不在意。

  几天后,易胜发现,沉沦于赌球5年的陈袖消失了。易胜有点遗憾。在他几年来做庄的经历中,因赌球而跑路的人不仅仅是陈袖一个,但作为朋友,他既依赖陈袖带来投注,又不希望陈在赌局中陷得太深。“我从来没有看到过有人能够在赌局中长胜,赌得越久,只会输得越多。”

  世界杯依然在进行,易胜依然在网络上忙乎。各种来路的赌注带着各样心态进入到这个大游戏里,按他的形容,每天开盘后,至少有几个亿的资金在这赌球金字塔中流动。

  最终真正获利的,可能就只有那些在金字塔上层的庄家。 (文中人物俱为化名)

  链接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将处15日以下拘留,单处或者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这只是对参与赌球人员的制裁,但如果是赌球的组织者,则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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