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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首次规定户型比例卖地 酝酿出台限房价细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01:39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田桂丹 实习生 谭雪容)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公布了8月份将卖的6地块。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两幅住宅地的推出,这是新政后首次在限定90平方米中小户型的情况下卖地。最特别的是,位于市区中心的海珠区昌岗路住宅地,中小户型的比例将达到100%,专家估计价格在6000元~8000元/平方米之间。

  业内人士都认为,这两幅地块的推出透露出政府推中小户型的信号,特别是在老城区
也将会有大量中小户型的推出,并不如此前人们所猜想的会将中小户型推向城郊地带。另外,广州市国土局有关部门人士表示,本次卖住宅地并不限制房价,但在此后的拍卖地块中会限制房价。

  建成后可卖6000~8000元/m2

  昨日广州市国土局的卖地公告一出,最吸引人的莫过于限中小户型比例首次出现在卖地的指标内。这是新政后首次明确将对卖出地块的中小户型比例进行限制。其中,位于海珠区昌岗路的住宅地,要建100%的中小户型最受关注,这是广州首块明确中小户型要达到100%的地块。

  据了解,这一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8451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12817平方米。该地的附近目前有许多住宅群楼,已形成一定的住宅氛围。步行10几分钟可到江南西地铁,周边也有较为成熟的公交线路等。附近还有口腔医院、好又多超市等许多完善的生活配套设施。

  广州中原地产项目部副总经理黄韬评价,“这个地块做百分百的中小户型是很合适的”。按照该公司代理楼盘的经验,该地块适合首次置业的人群,中小户型的需求会很大。他预计,该地的楼面地价会在2500元~3000元/平方米之间,建成后可卖6000~8000元/平方米左右。

  今后拍卖地块或将先限定房价

  值得注意的是,海珠区昌岗路地块还单独列出了绿化面积1004平方米和人均公共绿地1.5平方米。据专攻楼盘园林设计的设计师表示,楼盘中小户型比例过大,将对小区的公共环境造成很大的压力。因为居住人数多了,在绿地要有更高的要求。

  此外,这一地块只要求注册资金不超过800万元,也被业内人士认为门槛稍低。因为完全建中小户型地块,对开发商的要求会比较高。不过,本次卖地并没有限定房价,给开发商做好中小户型品质提供了较大空间。广州光大地产陈洪志指出,老城区也会建中小户型是此次昌岗地块推出透露的最大信息,表明政府在市区内会推中小户型的决定。

  另一块要限制中小户型比例卖的住宅地,位于白云区金沙洲,总用地面积144657平方米,又是一块不亚于此前计划出让的水泥厂地块面积的“巨无霸”住宅用地;容积率≤3;建筑密度≤23%;并规定总建筑面积≤433971平方米;建筑主体高度≤60米;绿地率≥35%。

  虽然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从8月1日起实施,要求房屋销售价格限制、销售对象、套型结构比例等条件直接作为土地出让方案的重要内容,而且只有符合房价销售限制等要求的开发商,才有资格拿地,但记者昨日询问广州市国土房管有关部门时获悉,这两块地的竞投条件以公告为准,暂不限房价、销售对象,而以后拍卖的地块或会执行这些政策。有关人士同时表示,广州市有关限房价的细则正在酝酿,并将于近期出台。在细则出来之前,近期举行的几块土地拍卖将暂时不限房价。

  相关新闻 广州近期土地拍卖只限户型暂不限价

  时报讯(记者 罗莎琳)日前,国土资源部规定,自8月1日起只有符合房价销售限制等要求的开发商,才有资格拿地。昨天,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证实,广州市近期的土地拍卖只会对竞拍的土地限制户型结构比例,尚未有具体的限价要求。不过,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市“限房价”细则正在酝酿中。

  开发中小户型要限价

  国土资源部近日出台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针对这两部新《规范》,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主要负责人表示,两部新《规范》具体操作程序为:编制国有土地出让方案时,国土部门可将城市规划、房产、建设部门确定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套型结构比例、房屋销售价格限制、销售对象等规划条件和建设条件,作为土地出让方案的重要内容。

  在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活动中,符合出让文件确定的建设、规划和其他竞买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才能参加公开出让。

  新规范还加强了国土部门对合同履行阶段的监督管理。在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公示的套型建筑限制、容积率等规划、建设和土地使用条件,并明确违约责任。

  开发商:限价销售难操作

  对于中小户型限价销售的新政,广州地产业内反响较大。不仅专家对此持保留意见,发展商更是叫苦连天。地产专家韩世同认为,目前新政规定今后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要达到总量的70%,也就意味着今后市场上70%的产品价格都已限定,这样与

房地产市场化背道而驰。

  光大地产董事副总经理陈洪志表示,限价销售的政策实际操作比较困难,如果限得低会容易造成市场混乱,如果定价太高,楼卖不出去,谁来替发展商利益买单?他认为,要解决中低收入者居住问题,应该是由政府来承担。

  也有发展商认为此政策“有空可钻”。新城市地产董事长曹志伟认为,限房价并没有限制二手房价,如果发展商一开始将价格定得较低,再转卖给亲戚朋友,再以高价卖入市场,同样能提高楼价。

  为此,韩世同认为,“限房价”涉及面积不宜过大,应该将它作为与

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一样的一种专为解决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政策。“10%的比例比较合适,如果将‘限房价’强行规定在所有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上不太合理”。

  编辑点评 唉,又是一个摇摆性规定

  李龙

  广州市民自今天起转让二手房,将被强征20%所得税。由于交税基数可减去

装修费,这个新政与以前相比,还是带来了一些利好消息。可昨天广州市房产交易中心上演的“最后的疯狂”,多少表明了很多人对新政的怀疑和观望。

  排除掉中介趁机大肆煽风点火的炒作外,新政透露的信息不强是导致市民急赶交易“末班车”的主要原因。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针对房市的政策是一个接一个,但最终不但没有抑制住楼价的涨势,反倒让市民陷入了一种政策理解的认知不确定性中。“国六条”、“90平米和70%中小户型”等,有的连决策部门自己都没弄清楚,就仓促出台,然后又不得不几次三番地出面补充解释、更正说明,到头来还是成了所谓的摇摆性规定。正是基于对房产新政信任度的缺乏和其效果的不可预期性,市民宁愿按照自己的判断,在现有的政策下交易,也不愿等待新政下依然还是一个未知数的利好。毕竟在既得的利益和未知的风险面前,大多数人还是会选择前者的。

  这次二手房转让强征20%所得税的实施,理论上来讲,是为抑制二手房交易市场的炒作而出台的。姑且不论这个新政究竟能不能缓解二手房交易,从而间接打压炒房客和投资客,单就其中装修费不纳入缴税基数的规定,恐怕又要落下个可操作性不强的“摇摆规定”的名声。比如说,有的地方是不参考装修发票,直接按照装修费的最高标准划定,有的地方则把装修费扣除,但同时留下了1%~3%核定征收比例的可选择性。

  可是如果选择扣除装修费来缴税,这发票问题如何解决又成了一个难题。众知周知,现在的装修很少有提供发票的,如果非要发票也可以,装修费用自然会水涨船高。相信很多房主本着省钱意识都会放弃要发票的。没想到现在一纸规定又让发票的作用显现出来。唉,丢了发票的、没有发票的,难道真要冒险找票贩子解决吗?该死的摇摆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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