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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话语本身就是一种权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10:14 民主与法制时报

  [新闻回顾]7月底,3位法学家何家弘、宋英辉、赵旭东,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任命为副厅级官员。这在最高检 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是开创之举。最高检的这次特殊任命有着深刻的政治背景,其中之一就是,面对各种质疑检察机关宪政地 位、取消和削弱检察权的声音,面对检察制度和检察理论受到的挑战,最高检要培养自己的中青年法学家,坚决捍卫中国特色 的检察制度。(8月7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杨涛

  以往,法学家在检察机关挂职重要岗位并不罕见,但是,由法学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挂职并担任重要职位却是第一次 。通常说来,法学家从事理论研究,而司法工作人员却是从事实务工作,因此,法学家挂职于司法机关,既能给司法机关以理 论指导,而同时自身也能从实务中总结经验,有益于理论创新。然而,法学家挂职最高司法机关意义并不完全于此,它昭示了 最高司法机关在立法的博弈过程中,越来越多地关注于话语权的博弈,法学话语在司法改革的重要性得到更进一步地提升,从 某种意义上讲,司法改革的立法博弈,首先是法学话语权的博弈。

  在市场经济的时代,利益多元化是一种趋势,每一利益群体都有自身诉求,这种诉求必然会反映在立法上,通过对立 法的博弈最终达成利益的平衡与协调。同样,利益多元化的格局在司法的领域仍然存在,司法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与公众在司 法权与司法行政权的分配上,对于如何分配和运用这些权力达到司法公正存在观点上的差异,隐藏在观点差异背后还存在利益 差别,这些差异与差别最终要通过司法改革来解决,而司法改革本质意义上就是法律的变革,就不可避免存在着立法的博弈。

  以往对于政府权力的再分配也好,司法权力的再分配也罢,实际上主要得到权力中枢的认可就行,因此,权力的再分 配主要是从上而下,因而立法的博弈很少,或者仅仅流于形式上,因而政府与司法机关都不看重对于在公众中话语权的争取。 但是,依法治国成为治国方略后,政府与司法权的再分配越来越多地反映在了立法领域,权力分配也越来越公开与民主。因此 ,要争取权力分配对自身有利,就必然更多地获取公众的认同。而在一个法治社会,要得到公众认同就首先要论证自身要求的 合理与正当性,就要掌握话语权。法国学者福柯就认为,话语本身就是一种权力。而要进行话语权的博弈,这就不可避免需要 依靠专家与学者的学理支持。反映在司法权分配领域,就需要首先论证自身权力存在的价值正当与合理,争取话语权,在话语 权的博弈占上风进而在立法博弈中处于有利地位,就需要法学专家学者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所以,我更愿意将法学家何家弘、宋英辉、赵旭东挂职最高人民检察院,看作是一次争取在话语权的博弈上有利的举 措。最高检政治部干部部部长张建军说:“十六大之后,在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研究讨论中,各种观点交锋较多,一些专家在 媒体上发表文章,质疑检察机关的宪政地位,主张取消和削弱检察权,使检察制度和检察理论面临挑战。最高检领导形容这场 争论是惊心动魄。”可以说,正是这场争论使得检察权的何去何从产生了争议,才更需要有更多的法学专家学者为检察权的宪 政地位进行辩护,而采取这种举措正反映了相关机关的领导对于争取在话语权的博弈中赢得有利地位的重视。事实上,何止是 检察系统,在公安、法院系统,近年来大量请法学专家学者进行挂职或者正式调入也是屡见不鲜,这充分地说明,争取法学专 家为部门权力的合法与正当性论证的现象日益增多,话语权的博弈正在加剧;也说明了话语权的博弈,在立法博弈的地位正在 迅速地提升。

  法学家渐成为一支新生的政治力量

  □傅达林

  法学家走出象牙塔,挂职国家最高检察机关,亲身参与法治实践,这不仅对于国家的法律监督工作有益,乃至对整个 国家的法治建设都能起到很强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国家机关各级官员的法律素质与现代社会治理的法治需求矛盾日益突出,执政官 缺乏法治理念已经成为掣肘法治社会发展的一大因素;与此同时,社会上蓬勃兴起的法学家群体日渐成熟,推出了大批有价值 的学术成果,但却很少有将其法治理念和治国之策付诸实施的机会。一面是知识资源匮乏,一面是知识资源过剩,如何将法律 这种知识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法学家从政恰好提供了一个渠道,能实现知识资源与实践需求的对接。

  因而,无论是对于法学家群体还是国家机关,法学家从政都是一个“双赢”举措。一方面,法学家有着专业的法学背 景和深厚的理论素养,无论是任职人大、司法机关还是政府部门,都能以其天然的知识储备优势和思维模式优势,推动执政法 治化水平。而国家机关则可以借助法学家的知识优势,通过工作中的交流合作,促进自身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法治工作水平 。另一方面,法学家从政以一种更直接的参与方式,为其教学研究提供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平台,这样不仅可以将其“法治理想 ”付诸实施,更可以从自身的法治实践中汲取学术营养,加强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从而促进法律学科教学与科研的长 足发展。

  其实,就法学家从政而言,何家弘等三位教授并非“第一个吃螃蟹的”。前两年,随着夏勇、孙潮、信春鹰等著名法 学家高调步入政坛,法学家从政现象就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甚至有媒体将其形容为政治系统“一股初露端倪的新力量”。如 今,在各级人大、司法机关以及党和政府的各个机构,都闪现着越来越多的法学家身影。法治,很大程度上乃“法律人之治” 。除了参与立法,更多的法学家走上政坛,直接参与司法和行政实践,无疑有助于在执政领域兴起更浓厚的法治氛围,养成良 好的法治传统。

  “法学家从检”——一个有瑕疵的标本

  □李克杰

  笔者并不否认“法学家从检”的标本价值,也承认这一重要举措反映了中国司法深层次的观念转变,标志着中国司法 界已经彻底改变了“司法工作不是专业工作”的落后思想,真正树立起了“司法是一门学问和艺术”的思想观念,越来越重视 理论对司法实践的指导作用。但同时也不否认,这一典型标本并不是一个十分完美的标本,而是一个有明显瑕疵的标本。

  一是,最高检的引才在程序上是有瑕疵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最高检的检察官必须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任命才能 行使职权。而三位法学家的任职,其工作职责和权限与机关内部的一样,有职有权,享有最高司法机关拥有的司法决定权。然 而报道却说三位副厅长的任命只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的同意和认可,目前还没有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检察员。这似乎有点 “先斩后奏”的意味。

  二是,最高检引进法学家从检有着特殊的时代背景,而在这个背景下作出这个任命对于最高检来说却多少显得有些“ 自私”。所谓时代背景,就是几年来进行的那场旷日持久的关于取消和削弱法律监督权(检察权)的争论。十六大之后,在关 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研究讨论中,各种观点交锋较多,一些专家在媒体上发表文章,质疑检察机关的宪政地位,主张取消和削弱 检察权,使检察制度和检察理论面临挑战。而在这场争论中,检察机关本身的声音比较弱。为了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博弈中掌握 主动权,拥有话语权,最高检才提出了通过法学专家来最高检挂职和最高检检察官到高校兼职等方式来加强检察基础工作。因 此,最高检此次选择的法学家也多持强化检察职能观点,比如何家弘不仅主张建立一个强势的法律监督机关,而且还主张加强 检察机关垂直领导的力度。从这个角度看,最高检引进法学家从检多少有些“御用”的味道。

  三是,这次“法学家从检”毕竟不是全职的,而是“挂职”,且时间只有短短一年。在这一年时间里,三名法学家到 最高检的上班时间也只有“平均每周不少于两个半天”。如此短暂的上班时间,对于在大学里要给学生上课、做研究,同时还 有许多社会活动的法学家来说,到底能做多少检察工作,在公众心里是没底的。从这个角度看,也许“法学家从检”的象征意 义远远大于实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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