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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落户被质疑为权力与资本合谋分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11:34 小康杂志

  购房落户政策,是否变成了权力与资本合谋下的利益的剥夺和分配?

  ★采写/《小康》记者 高艳

  “大连最新购房落户政策,购房款现在改80万了!”

  大连市外人员及该市农业人口在主城区购买商品住宅,购房款80万以上;购买公建商品房,购房款100万以上的,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户口可以迁入。——这是大连市政府6月中旬发布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印发〈大连市关于私人投资、购买商品房户口迁入暂行办法〉》。随着大连市将购房落户款从2003年的35万元调至80万元,“购房落户”再次进入期盼大连户口的公众的热论范围。

  而事实上,兴起于1990年代的政策,目前在全国各地都是一片火热,我们不得不对其进行一番深入的探究—谁在买房,谁在受益?政府为什么出台这样的政策?

  购房落户,如火如荼

  2年前,郭宇夫妇从江苏到武汉做生意,孩子也跟着他们转学到了武汉,但户口一直没法落实。眼看着高考一天天临近,夫妇俩寻思着把孩子的户口转过来,但“一直不知道该通过何种途径”。

  “直到有一天,我们打电话到武汉市户政处咨询,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只要在市区购买商品房面积达120平方米,或购房款在30万元以上,就可以负责办理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移。”郭宇夫妇告诉《小康》,他们当时一听就乐了,两人花了30多万元按揭购买了一套100多平米的房子。“我们都这大年纪了,在哪儿都一样,花这么多钱去城市买一个户口真觉得有些不值,主要是为了孩子的将来考虑。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小康》调查,出于郭宇夫妇这种考虑的,在购房落户的人群中不在少数。除此之外,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有购房落户政策的房子是更好的“投资”选择。“现在房价基本上呈上涨趋势,买房也算是一种投资”,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黄小姐告诉记者,3年前她在长沙市中心买了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自己没住过,一直租给别人,她自己则在北京工作生活。“等到房价上涨到一定程度,就可以把房子给卖了。有购房落户这一政策(长沙购房落户的政策对二手房同样适用),房子卖起来也相对容易,并且还能卖个好价钱。”

  民众“购房落户”的原因各不相同,而在一些已经推行此政策的城市,各政府部门对于出台此政策的初衷也是各有说词。有的是为了“合理调整人口规模,提高人口素质”。有的是“吸引外来资金投入,加速城镇建设步伐,实现土地资本和城市建设的滚动、永续发展”。而安徽省六安市政府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小康》采访时,这样介绍政府推行“购房入户”政策的初衷:“到六安市区买房的,无论是外地人,还是六安地区的农民,我们都给一个城市户口。现在六安市市区人口总数是30万。过去几年,六安市区的建设面积扩大了几乎一倍,城市扩大了,六安的人口,也要有相应的增长,六安打算将市区人口扩至60万左右。”

  权力与资本合谋分利?

  《小康》在调查中发现,一般城市在实行购房落户政策时,除了对住房价位和住房面积上有严格的限制外,不少城市还有这样一条规定,外地购房者购买住房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已在当地公安局备案,否则,不能完成落户。

  北京世博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坤岭在接受《小康》采访时直言不讳地指出,既然是规定通过购房来确定落户与否,那么就应以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等作为判定条件,而指定“必须在当地公安部门备案的房地产开发商”,难免出现政府权力介入房地产市场。“目前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要达到什么要求才能到公安部门备案并没有成文的明确规定,这样就难免造成权力与资本的勾结与腐败,也就是政府部门利用特权帮部分开发商销售房子的情况发生,这对那些未能在公安局备案的房地产开发商不公平。”

  相当一部分公众认为将户口的迁移和房子联系在一起,是一种变相的“炒房”行为。这是城市在高档商品房滞销的情况下,由政府出台促销政策,以购房落户的办法,激励外地有钱人到本市大批购房。

  全国社科规划人口学科组长、中国人口学会常务副会长田雪原曾经参与了我国“购房落户”政策最早在我国南方沿海个别城市的一些试验工作。他向《小康》描述,“从这些试验结果来看,这一政策的出台在当时消化了大批的积压房产。”

  部分民众对此项政策颇有微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北京业内人士告诉《小康》,“房地产商的利润为什么居高不下,往往是由于他们的经济利益与政府的土地收益和政绩绑在一起的。政府官员通过给房地产商一定的‘好处’而达到自身寻租目的,这其中一定有猫腻。”

  田雪并不否认购房落户政策本身在变农民为市民、加快城市化进程方面的积极意义。但他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担忧,“问题是,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一般很难承担得起购房落户规定的房价,花几十万元买一套房子,对于农民来说绝对是天价。”

  和田雪原有类似疑惑的人,不在少数。《小康》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学者认为购房落户政策所产生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走了形”,甚至已经变成了利益驱动下的一项“暴利产业”。

  “这实质上是将户口商品化,从某种层面上承认了户口买卖的合法化、公开化。”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赵秋成教授在接受《小康》采访时认为,“购房落户”政策在导向上起到了强化贫富差距、加大贫富心理鸿沟的负面效果。

  有专家曾撰文对“购房落户”政策的真正动机展开质问:城市落户应以各个企事业单位需要进入的数量与质量为依归,不应单纯以拿钱多少为标准来考虑。但购房落户政策显然违背了这一原则。

  户口与房子的“巧妙”嫁接

  “购房落户政策的出台实质上暴露了长期以来我国在利益分配上存在着城乡二元制机构,即存在着城市偏向问题。”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陆益龙向《小康》指出问题的症结所在。

  赵秋成也提出了类似的看法。他认为,从各城市纷纷出台“购房落户”政策前前后后的原因与结果来分析,一方面这固然说明计划经济的根子在中国政府部分官员的头脑中仍然有着重要作用。但另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则是目前我国的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

  据相关数据资料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城市居民收入是农村居民收入的3.22倍。而加上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差距,实际差距则在6:1左右。除此之外,在户籍、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险、劳动保护、人才、婚姻、财政税收以及金融信贷等制度方面城乡之间也同样存在着巨大差异。有很多社会保障性的制度措施,仅仅是限于城市,在广大农村还是一片空白。

  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能够积极响应购房落户政策的市外人口以及本市农业人口,一般具有良好的收入,往往是原籍所在地未来发展的中坚力量。购房落户政策的推行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政府在钻这种城乡发展严重不均衡,城乡之间利益差异的“空子”,利用这种差异,为城市自身谋取利益,进一步加剧了城乡之间的巨大差距,加大了城市对农村、发达地区对相对落后地区资源掠夺的速度。

  郭宇夫妇无奈地告诉记者:“城市似乎看出了我们这些外地人渴望获得城市户口的心理,因此推出这种类似花钱买户口的政策。”

  除此之外,陆益龙认为,目前在我国给予了户口过多的附加功能,这也增加了购房落户政策的吸引力。“购房落户政策,实际上就是户口在我国作为一种很重要的文化符号的具体体现,是户口与房地产业之间的‘巧妙’嫁接。户口作为一种垄断性的稀缺资源,在某种程度上就意味着一种权力,而权力在某种程度上就意味着一定的经济利益,所以很多政策都想运用上这个符号。”

  长期以来,在我国户口具有世袭性,继承性,每个人的身份、所享有的待遇从个人出生就已经基本确定,除了招工、考学等有限条件外,要实现户口自下而上的垂直迁移非常困难。因此,城里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有一种很强的心理优越感。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迎生对《小康》谈到,“城市户口长期以来作为一种昂贵资源,获得了它不仅拥有了相应的社会保障,同时也意味着个人社会身份的提升。城市的规模越大,其繁荣程度越高,对农村居民乃至中小城市居民的吸引力就越大。”李迎生认为,这也是有人愿意花高价争相去城市购房落户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购房落户”何去何从

  “城市化是一个必然趋势,人口城市化(即农村人口迁居城市,成为城市居民)只是其中的一条而已。目前关键的一点是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和小城镇的政策、资金、人才和技术扶持,帮助千千万万个‘华西村’式的农村尽快成长,以从根本上缩小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逐渐弥合城乡间、工农间、地区间及不同收入群体间的心理‘鸿沟’。”赵秋成针对购房落户政策暴露出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提出了一条“根本解决办法”。

  “将来户口的附加功能少了,依附于户籍上的特权消失了,购房落户政策的吸引力也就相应地会变小。这样人口地区之间的迁移就会更加理性。”陆益龙认为,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的限制,建立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模式,变二元制户口结构为一元制的户口结构是解决购房落户政策去留问题的应破之困。

  现在包括北京、深圳、广州等城市都已经将购房落户政策完全取消。谈到购房落户政策未来的趋向,田雪原认为,该政策只是一个阶段性的政策,是现阶段我国在房地产、户籍制度管理、城乡发展等不完善的综合背景下的产物。“这些问题解决了,购房落户政策也就不会存在了。从长远发展来看该政策的消失,是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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