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解读海外人才引进潜规则:全职教授不全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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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14:27 新民周刊 | |||||||||
高校里有“科研老板”一说 著名数学家丘成桐对引进全职教授的质疑引发诸多议论 劈腿,是“脚踏两只船”的另一种娱乐化说法。学者涉嫌“劈腿”,拷问的是他们的道德良心。 撰稿/贺莉丹(记者) 中国学术界从来不平静。
最近,著名数学家丘成桐教授以前所未有的强硬姿态指出高校引进全职教授过程中有造假行为。涉嫌“劈腿”的海外引进人才34人名单开始流传,人们纷纷质疑这些学者的收入,不少国内高校引以为傲的长江学者甚至成为众矢之的。 剑锋所指,是学者的道德良心。 长江学者缘起 对于丘成桐教授的质疑,北大新闻发言人赵为民如此回应:“长江学者在聘任中,必须接受教育部的履职检查。聘任结束后,北大还要组织全面细致的工作评估,结果报送教育部。严格的选拔制度和评价机制可以确保招揽人才的质量。” 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也指出:“严格来讲,北大引进的人才是按照程序做的。”吴启迪同时说道,“有些不能当特聘教授,而且也不能当讲座教授,就不聘了。已经有好几个长江学者被解聘了”。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是国家教育部与香港实业家李嘉诚为“提高中国高等学校学术地位,振兴中国高等教育”,共同筹资设立的专项计划。李嘉诚先生及其领导的长江基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期投入港币6000万元,教育部筹集相应配套资金,用于在高等学校实行特聘教授岗位制度。李嘉诚先生还另行捐赠港币1000万元,用于设立“长江学者成就奖”。 长江学者分为两种,一种叫特聘教授,一种叫讲座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要保证聘期内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9个月以上,而长江学者讲座教授保证每年能在国内受聘高校一般工作3个月以上,因特殊原因,最少不得低于2个月。 根据今年修订的《“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长江学者聘任办法》规定,对于在聘期内到岗工作时间不足的特聘教授,一经查实,教育部将撤销其长江学者称号,停发并追回已发放的特聘教授奖金。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如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触犯刑律,或在申报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教育部也将撤销其长江学者称号,停发并追回已发放的特聘教授奖金。这一次吴启迪并未透露遭解聘的长江学者的具体数字。 在今年3月公布的长江学者名单中,最终有101位学者受聘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还有89位受聘为长江学者讲座教授。但相对于今年2月教育部公示的103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89位讲座教授人选,最终的结果显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减少了2人,当时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的公示中并没有解释哪位学者经过公示后落选,也没有解释落选的理由。 李稻葵:学者不同于建筑工 两年前,香港科技大学副教授李稻葵申请停薪留职后,以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身份赴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职。目前他担任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日常教学和带研究生都在清华。他说,自己从香港科技大学到清华大学的工作转换可谓“中规中矩”。 “吸引人才需要下功夫,也要有一定的灵活度。管理高级知识分子的办法不能像管理建筑工人一样。”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李稻葵反复强调这个观点。 李稻葵坦承,“丘先生说的有些海外教授签了合同要来国内工作3个月,最后只来了一两个月,这是有可能的。”但他强调,这些教授虽然人在国内的时间未必满3个月,但国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找他决策,他也付出了智力投入。 在李稻葵看来,北大和清华正在尽全力吸引海外学者,这种引进人才的大方向毋庸置疑,但在这个过渡过程中,很多措施不可能一步到位,对于不断磨合的学术交流,高校在开始阶段实际操作中表现出“一定的回旋余地和灵活度”恰恰表明其诚意,完全可以理解。 “我个人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北大也好、清华也好,它们吸引的海外教授中的大部分一定会履行全职约定回来,大气候形成了,就会更加规矩。就好像香港科技大学在10年前建校时,努力从美国的一流大学里吸引教授回到香港,那时候也有大量的教授家庭还在国外,只能在香港科技大学工作几个月就回国。”李稻葵认为,问题的关键是要有学术规范,全职教授“不能两边拿工资”。 “我没听说过在体制内的学校有年薪100万,这太夸张了,我当然也没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每个人情况不同,完全是市场经济化的运作,吸引每个教授的条件不一样,我没有调查研究,因而没有统一说法。”针对记者对长江学者收入的询问,李稻葵如此作答。 方舟子:“脚踏两只船”应该追究 以学术打假闻名的方舟子(新语丝网站负责人)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表示,所谓全职教授(也称“特聘教授”)应该至少一年工作9个月,而那些在美国同时任教授的中国特聘教授没有一个可能达到这个要求,因为美国大学的全职教授有教学任务,一年至少必须在校9个月(除了暑期的3个月没有课),所以在美国不可能一个人同时担任两个大学的全职教授;至于讲座教授,合同要求是一年在国内工作3个月,在设计上是利用美国大学暑假的3个月回国工作,但是实际上也很少有人能做到,因为他们还要管理在美国的实验室、参加学术会议、申请科研资金甚至担任暑期教学任务,不可能整个暑期一连3个月都在中国。 在方舟子看来,特聘教授除工资、福利之外,还有一年10万元的津贴,更重要的是,利用他们的名义申请来的科研资金,他们也可以从中分成。“目前国内的惯例是,纵向项目(国家项目)科研资金的15%,横向项目(地方项目)科研资金的30%可以作为奖金发给个人。一个科技部的项目资金能够有上千万,这些特聘教授能够从中获益多少,旁人很难估计,我认为学校在这方面应该透明化。在美国,教授的收入都是可以公开的。” 方舟子认为,这些“脚踏两只船”的教授在国外的工作大都是一流的,否则很难在国外大学生存下去。但“有的国外全职教授在国内不止兼一家高校的特聘教授,有的还在国内其他大学兼两三个全职的职务。这些大学明明知道他们是假海归,却还愿意以他们的名义去申请这些位置,甚至被揭露的时候还出来替他们说话。” 方舟子分析背后原因时说:“让他们来当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对学校很有好处,除了让公众误以为海外人才被引进、学校名声好听之外,更重要的是学校因此获得的巨大的物质利益,用这些海外人才的名义建立研究所、实验室,招收研究生,申请重大科研项目,获得的科研经费由学校的其他人分享,组成了一个利益集团。” 在方舟子看来,部分在国际上有点名气的华人学者,很难抵制诱惑,许多人都被如此引进“回国”。“由于国外科研环境要好得多,已经在国外学术界站稳脚跟的学者不太可能放弃国外的一切而回国,号称回国任职的不少都是假回国。这些人中以前有不少人都支持我们从事学术打假,后来为什么不再支持,甚至要联名发表什么公开信反对我们的学术打假呢?其中一个原因就在于我们近年来开始关注这个‘两头通吃’的现象,触及到他们的利益了。” 方舟子表示自己并非反对海外学者回国合作,海外学者可以有多种方式报效祖国,例如回国做学术报告、短期讲学、组织学术会议、参与审核科研项目、参与人员招聘工作、与国内学者合作研究等等。如果愿意全职回国工作,当然也应该欢迎,他反对的是弄虚作假、骗取职务和国家科研资金的行为。 方舟子也建议出资方关注这种现象。记者多次通过传真、电话与长江基建(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直至发稿前,未得到长江基建(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的答复。 作为一个代表着中国学术界成就与荣誉的长江学者称号,如何在未来彰显其学术独立与公正的标杆作用,如何接受监督,已经成为一个无可回避的话题。- 相关专题:新民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