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试点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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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09:40 河北日报 | |||||||||
遵化作为全省唯一试点,从今秋入学开始,74436名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可享受免费义务教育;2007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将全部免除 本报讯(通讯员冯建凯、赵志东记者王玉亮)金秋时节,又一个新学期开始了,遵化市各小学、初中学生家长们都收到学校的一封信,信的内容让他们兴奋不已———学校除按“一费制”规定收取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项目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的安排,今年秋季在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北等省各选择了一个县(市)开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我省遵化市被确定为试点县(市)。试点工作确定后,省财政厅和教育厅及时对试点工作进行部署,并及时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569.1万元拨付到遵化市。遵化市已调拨资金提前预拨到各相关学校,保证了学校的正常运转。 遵化作为全省唯一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的试点,从2006年秋季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杂费,免除标准为:农村小学1-2年级每生每年130元、3-6年级每生每年180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年235元;县镇小学1-2年级每生每年200元、3-6年级每生每年255元,县镇初中每生每年330元。免费范围包括全市市民(含外地来遵化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根据中央有关政策,从2007年春季入学开始,我省将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改革的实施范围包括:县城、乡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职业初中、特殊教育学校,农垦、林场所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改革不仅将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而且要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经费保障水平,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免杂费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市、区)按比例分担;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主要由地方承担。在免除杂费的同时,落实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市、区)按比例分担。 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继续完善现行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按照中央确定的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遵化市要设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财政资金专户,并由市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