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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民用电价上涨到0.5元/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11:1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沈阳9月14日消息(记者田彤)9月13日,国家发改委通过了辽宁省物价局上交的《关于调整辽宁省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方案》。辽宁省居民用电价格将调至每千瓦时0.5元。本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上涨4.37分,即由目前的每千瓦时0.4563元调整至0.5元。

  据物价部门统计,2005年辽宁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为107.03亿千瓦时,月平均用电量为60千瓦时,上调后全省城乡居民平均每户每月增加支出2.62元。其中,城市居民户月
平均用电量为79千瓦时,每户每月平均增加支出3.45元。

  另据调查,辽宁省享受低保的居民每户每月平均用电量为33千瓦时,调价后每户每月平均增加支出1.44元,如按全省平均每户3.02人计算,平均每人每月增加支出仅为0.48元。本次调价从9月15日开始以抄见电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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