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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机:公路“过错”比我大(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8:12 重庆商报

  辩护律师

  天马路问题多

  庭审后,邹孝林的辩护律师告诉记者,据他向沙区建委等有关部门咨询,天马路是1994年由沙区覃家岗镇新立村建设的,其在设计建设上严重违反了国家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相
关规定。“此外,国家标准还规定坡度超过3%的道路就不能设置公交车站,天马路车站的设置也有问题。”李律师说。

  天马路的设计建设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昨日,记者就此询问了沙区建委,一工作人员称,天马路是近年才交给建委的,他建议记者向覃家岗镇新立村咨询,记者随后致电新立村,被告知村长、书记都不在。

  交警部门

  坡长路陡事故频发

  据交警部门介绍,天马路原是一条乡村土路,设计本来就不太合理,而新路基本未脱离原老路坯,其坡长路陡的特殊地势是事故频发的主因。目前,交警部门已提出3条措施:禁止5吨以上货车下行天马路、天马路设置交通红绿灯、车站设置停车港。

  

肇事司机:公路“过错”比我大(2)

  5·17车祸现场 记者 任琦 摄 (资料图)

  背景新闻

  28受害者索赔近300万

  今年7月,在车祸中死亡的4名死者家属、21名伤者及受损的3个建材店老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向肇事车挂靠的重庆傲博汽车运输公司、司机邹孝林、市第二公共交通公司索赔,总金额近300万元。沙区法院两次集中开庭审理了这28起案件,目前还未宣判。记者 徐梅 实习生 王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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