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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立根:让签名“说”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30日17:10 新世纪周刊

  在一场遗产争夺案中,笔迹鉴定给香港富婆龚如心争得400亿港币

  -田李蓓潘佼佼

  14年的牢狱之苦或是成为亚洲女首富,

  这是龚如心所知道的关于自己的两个结局。

  这位年逾六旬的华懋集团掌门人可以扎着羊角辫、穿着银光闪闪的短裙在办公室里啃麦当劳,可以蹦蹦跳跳极其轻松 将公司打造成为香港最大的私营地产发展公司,但是她却无法使失踪多年的丈夫王德辉说出她所持遗嘱的真实——这使她险些 因伪造签名而深陷囹圄。

  中国人民大学物证鉴定中心教授徐立根等中国笔迹鉴定专家,让签名“说”出话来,经过一审、二审、终审之后,终 于还给了龚如心清白身。

  豪门,巨财

  一切的缘由是一笔高达400亿港币的遗产,而法庭上对决的双方是媳妇龚如心和公公王廷歆——另一位香港富豪。

  王德辉患有肾病,身体一直不好,所以早在1960年和1968年就两立遗嘱,当时因为怀疑自己的妻子有外遇, 就将所有遗产写给了自己的父亲。1983年初,王德辉被绑架然后被赎回,1990年悲剧重演,但这次却是失踪的结局。

  7年之后,王德辉的父亲王廷歆拿出1960年和1968年王德辉拟定的两份遗嘱,要求宣布继承遗产。龚如心则 提交了一份从未公开过的遗嘱。这份遗嘱中,龚如心是唯一的遗产继承人,四页的遗嘱上都有王德辉以及王家当时管家谢炳炎 的签名。

  龚如心的这份遗嘱和人们预想中的豪门遗嘱不一样:它写在几张普通的牛油纸上,在遗嘱的最后写着“onelif eonelove”,而王德辉给外界印象不太浪漫,据龚如心所说,遗嘱是在家中所写,证人是家中的管家,并没有律师在 场。

  王廷歆指定遗嘱是假的,他指控龚如心伪造签名。

  遗书是真是假,双方有口无凭,于是都找来了笔迹鉴定专家。王廷歆找的是一个美国人和一个已移居加拿大的香港人 。

  “龚如心香港的律师是通过广州的一家律师事务所联系到我的。”徐立根回忆道,“我当时仔细分析了遗嘱的复印件 和有王德辉签名的18份样本,觉得是真的,决定接这个案子。但是案子本身涉外,为了有充分的保证,我又请来了文检界的 几个朋友。”

  这也就是被港人称为“铁三角”的徐立根、中国刑警学院教授贾玉文、中国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研究员詹楚材。

  为什么说遗嘱是真的

  王廷歆请的美加两国专家给出鉴定,龚如心手里的遗嘱是假的,他们的重要理由是一般在摹仿时,摹仿人不能一气呵 成,字容易不知不觉有抖动,而有一张签名中“王德辉”的“王”字的第一笔有抖动的痕迹。

  “一般,除了摹仿外,字有抖动通常有三个原因。”徐立根说,“第一种情况是写字者为老人,人老了手就会不由自 主地抖,王德辉当时五十几岁,还不算太老,而且只有这一笔是抖动,应该不是这个原因。第二种就是写字者若写字时受伤, 字也会微微颤抖。”徐立根说。

  经过调查得知,在王写遗嘱前的几天,他在香港马场骑马时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当时就被送到了圣保罗

医院救治,三 天后才出院,在出庭作证时徐立根等人搜集了王德辉的血衣和当时医院的单据作为佐证。

  “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中国汉字的特殊性,‘王’字是隶书,中国的隶书有蚕头雁尾之说,这样稍微抖动字显得很 漂亮,在《中国书法大字典》15页的隶书一目中的‘世’字的第一横,就有微微的抖动。所以‘王’字的第一笔抖动是可以 解释的。”

  “要懂得鉴定的语言文字,王廷歆请来的美国专家不懂任何中文,甚至都没有上过中文的补习班。我懂中文、俄文和 英文,如果有人叫我去鉴定阿拉伯文笔迹我肯定不会做的,连语言都不懂,怎么做鉴定?”谈到最后的胜利,徐立根说起了他 们团队相对于美国同行的优势。

  将搜集到的从50年代以来的18个有“王德辉”亲笔签名的样本,和检材(即遗嘱)进行对比,他们发现运笔有很 多相似之处:“王”字的下半部分像个阿拉伯数字“2”,横和下半部脱离开;“德”字的双人旁大多是一点加一竖;“辉” 字的最后一竖都很长。

  中国汉字的书写复杂多变,很多人一辈子的签名没有两个能够完全一样,所以在鉴定中签名的运笔动作比直观的视觉 差异更能说明问题,因为运笔的相似代表了一种习惯。

  “鉴定是一门对比的学问,但绝不是机械对比,如果按照机械比对的方法来看,这个横长一点,竖短一点,就否定是 真迹,那是不对的。”徐立根说。

  除了研究字迹,他们还发现了很多细节,用以佐证他们的结论。

  “遗嘱上的六个签名有细微的差别,如果真是摹仿,何必费神摹仿这么多种?还有,其中一张的‘辉’字划破了纸张 ,摹仿者都是小心翼翼的,哪个摹仿者会这么肆无忌惮?”

  但是,在一审时龚如心败诉了。“在法庭上时,我们有凭有据,据理力争,那个法官好像也很赞同我们,但不知道为 什么我们败了。”

  徐立根和其他两位专家面对的不仅是败诉的压力,原审法官竟然说他们的鉴定结论是荒谬、愚蠢的,说他们是“被告 收买的火力很强的枪手”。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样,我是有原则的,那一次除了几万元鉴定费,我们什么都没收。”年已八旬的徐立根说。

  柳暗花明

  一审败诉了,徐立根写了万言驳斥信,讲了自己关于此案的十点看法,同时他们的团队在巨大的压力下,依然关注着 这个案子。

  二审龚如心依然败诉,但是三个法官中有一个对他们的鉴定表示了同意,这对他们来说是巨大的鼓励。

  “我当时给龚如心那边打气,我们很有可能会赢。”徐立根回忆。2005年9月16号,香港终审法院作出终审判 决:王德辉1990的遗嘱是他生前的最后一份遗嘱。

  “五个法官,其中两个是英美判例法系国家的法官,都认为我们是正确的。”谈到此事,徐立根异常激动。

  案件之中还有一个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那就是遗嘱内容的字是谁、在什么时候写的。

  为了验明遗嘱内容写的时间,王廷歆请了一位自称用笔迹时间检验办理过一件美国大案的美国专家,这位29岁的专 家说自己在美国实验室鉴定得出结论遗嘱是1997年写上的。如果这个结论成立,那就意味着遗嘱内容并不是王德辉的意愿 ,也即龚如心还是难免14年的牢狱之苦。

  但经过调查,鉴定是他的助手做的,而不是他本人做的,并且这个专家所声称的大案发生之时这个助手还没有上大学 ,这就意味着这位专家对法院说了谎。

  时间问题最终没有得到解决,但是在英美法系之中,说谎是致命的错误,王廷歆方的专家立刻失去了威信和诚信度, 这件事也对终审的结果有影响。

  “这次胜利,是科学对不科学的胜利。”徐立根说。

  这个案子的成功,也挽回了中国内地笔迹鉴定的尊严。“前几天香港那边又有人要做一个鉴定,有人说,你去人民大 学找徐教授吧。”徐立根自豪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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