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纪委书记弄权之道:众多官员曾被其双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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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7日23:03 千龙新闻网 | |||||||||
-“如果说郴州官员有三分怕李大伦,那他们就有十二分怕曾锦春。” -以市纪委名义设置的“私营企业合法权益重点保护单位”每年交40万。 -“要想在郴州开矿,没有‘曾矿长’的批准绝对不行。”
□特约撰稿 易水 发自湖南郴州 9月19日下午4时10分,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及其家属被湖南省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带走。目击到现场的郴州市委市政府的官员,迅速用手机短信对外界发出了消息。一时间,人们奔走相告,举城狂欢。此后一两天,市区鞭炮声此起彼伏,甚至连市委市政府的大院里也鞭炮隆隆。在郴州下属的县市中,不少人自发走上街头,鸣放烟花爆竹庆祝。 在临武县、桂阳县、宜章县等地,庆贺的人流中还打出了横幅:“感谢党中央为郴州人民除害!”“感谢党中央铲除腐败分子曾锦春,大快人心!”伴随着这些横幅的,还有声势盛大的腰鼓队。 值得注意的是,郴州人民给予的这种“待遇”,是连原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被“双规”时也不曾“享受”的,更遑论原郴州副市长雷渊利、原市委宣传部长樊甲生了。这不由得让人疑惑:一个并非党政核心的纪委书记,何至于达到这种地步? 上下其手 全盘通吃 记者在郴州接触到的采访对象纷纷表示,曾锦春之所以比李大伦更可恶,是因为李大伦只在上面“搞鬼”,不到下面扰民。而曾锦春则一手遮天,上下其手,全盘通吃,“非常无情和霸道”。 有官员称,在郴州官场,谁也莫敢拂其意,撄其锋。否则,随便就被找个借口“双规”起来。“如果说郴州官员有三分怕李大伦,那他们就有十二分怕曾锦春。” 曾锦春也认识到并很好地利用了他手中的这种权力,使用起来得心应手,快意恣然。在郴州,被他“双规”过的干部不计其数。记者的采访对象中,好几位都提到这样一个情况:他们在不同的场合中听过曾锦春的发号施令,“把他带到郴州来,对他进行双规”。 另一个经常被提到的事实是,桂阳县城有条街叫城南街,在这条街上坐落着许多政府部门,如公路局、交通局、税务局、工商局等。在这条街上,所有政府部门的一把手都无一例外被曾锦春“双规”过。 桂阳县原建设局局长胡颂才就是其中之一。 事情的起因是,2000年下半年,一个姓刘的包工头想要承建桂阳烟草局的5栋家属住房。当时的县纪委书记找到胡说,他接到了曾锦春的电话,说不要招标,直接把工程给刘承建。 纪委书记问胡颂才可不可以,胡说,此前刘承建桂阳烟草局的仓库就没有招标,这个再不招标外面意见会很大。“如果曾锦春有条子,我就不招算了,因为是按照他的指示搞的。”就这样,胡颂才将曾锦春的“指示”挡了回去。 “后来,县纪委书记又找过我两三次,说曾锦春跟他多次打电话,没办法拒绝。我就出了个主意,说分半搞,两栋房子给刘,3栋房子公开招标。纪委书记说,还是给曾锦春一点面子,3栋房子给刘,两栋房子公开招标。就这样我们把方案确定了下来。” 胡颂才说,原以为“已经做到这个份儿上了,曾锦春该感谢我们了”。没想到他大为不悦,在随后的2001年6月,郴州市纪委对胡颂才进行了为期百天的“双规”, “其实此前的2000年5月,因为另外一件事得罪了曾锦春,市纪委已经对我‘双规’过一次了,但没有查出任何问题,回去后我继续当了局长。但这次,纪委的人说,拿掉了你的帽子就是拿掉了你的票子,我们还要搬掉你的位子。” 但即使长达100天的“双规”,郴州市纪委也只能东拼西凑查出自称“不贪污,不受贿,跟着形势走”的胡颂才数额几千元的经济问题,因此给予他“免去党政职务,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 相关专题:民主与法制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