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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霸天13年暴戾生涯:黑帮实行公司化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12:10 新华网

  核心提示:

  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民间,高斌被称为“高霸天”。案卷显示,以他为首的犯罪组织在武汉荷包湖地区长期鱼肉乡里,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凡是在荷包湖地区经商的人,多数要向高斌表示表示”,不然,“不只是钱赚不到,还要当心小命” 。

  与其他涉黑案件相比,武汉“高霸天”高斌在暴力敛财路上,对团伙成员有一套严格的“管理模式”。

  □《民主与法制时报》特约撰稿雷声

  2006年9月14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影剧院内人头攒动,近万名群众来这里参加高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案一审公开宣判。

  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民间,高斌被称之为“高霸天”。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1年以来,现年32岁的高斌先后纠集当地无业人员杨大双、董文福、高源、魏红强等人,形成以高斌为首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以高斌与其前妻张某共同组建的“武汉市东西湖区琛峰建材服务部”和“武汉琛峰经贸有限公司”为依托,集中食宿、抢夺工程、垄断沙石料的运送业务,采取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

  依靠暴力,高斌在当地的“声望”猛涨,一村民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特约撰稿人,荷包湖农场的人哄孩子时,只要说“高斌来了”,孩子便“吓得大气不敢出,再也不哭了”。

  这虽是一句玩笑话,却反映了高斌的冷血与残忍在当地形成的影响。警方后来调查走访时,当地群众甚至戏称高斌“ 实际上就是荷包湖农场场长”,而杨福洲就是“荷包湖农场书记”。即便是高斌后来落网了,警方前去调查的时候,只能在深夜偷偷进村,反复对受害人表示不对外公开后,才逐步了解到该犯罪组织的真相。

  公开宣判大会上,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院长李秀伟宣读了长达24页的宣判词,历时1个小时。最后判处该组织头目高斌获刑2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罚金2万元,高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其他13名成员被依法判处5年至 16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1至4年,高斌之妹高春花构成寻衅滋事罪、包庇罪被合并执行刑期1年6个月。这也标志着 “高霸天”团伙彻底覆灭。

  高氏从“商”之路

  祖籍河南省虞城县的高斌出生于武汉市东西湖区荷包湖农场一个普通农民家庭,自小喜欢跟人打架。

  1992年,18岁的高斌开始与人合作涉足当地沙石生意。“有一定经济头脑”的他“赚了几十万”,在“事业起步阶段”便已经笼络了董文福、宋金祥、赵明明等一批“得力干将”。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经济上已经有一定实力的高斌,在1992年2月因涉嫌抢劫犯罪被收容审查1个月时间;1993年2月6日,高斌又因涉嫌盗窃被收容审查2个月零6 天,高斌可谓几进几出。

  在看守所的监室里,他遇到了后来在他这个黑帮里“蹿升”为“老二”的杨福洲。两人相处并没有多少天,但杨福洲却认定高斌“有老大的味道,是个能成大事的人”,当即表示“效忠”。

  当年4月4日,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杨福洲被免予起诉,出狱当天他便直接提着一大袋水果前往高斌家,向还没有释放的高斌的家属“表示慰问”。

  2001年,武汉市东西湖区荷包湖地区经济发展提速,路桥工程建设很多。在沙石生意上已经赚到“第一桶金”的高斌,决定“带领兄弟们”,成立一个建材经营部,进入路桥工程承包领域。

  相同的地缘,相近的早期人生经历,使高氏黑帮成员之间狼狈为奸,彼此之间的联系相当紧密。特别是在找到共同以 “黑”谋生的饭碗后,该团伙的骨干核心层悄然形成。

  此后的高斌,正式开始了打打杀杀的从“商”之路。

  高氏非正常手段狂揽工程

  路桥工程,向来被人认为利润很大,想在这一块

蛋糕上分一杯羹,也是相当艰难的。高斌“出道”后,要面对的第一个竞争对手就是在东西湖区荷包湖农场“有一定头面”的王某。

  高斌在与王某面对面交涉了两次后,无果而终。不久,一个朋友结婚,赴宴的杨福洲意外发现,王某也在那里吃酒。在婚宴结束前,他悄悄与手下联系。王某踏出酒店大门没多久,便遭到杨福洲等多人围攻。王某被砍了20多刀,后被人送往医院,缝了108针。好在“命大”,死里逃生,后经鉴定为轻伤重型。劫后余生的王某随后退出了这一工程。

  据事后调查,单这个项目,高斌就赚了80多万元。

  此事在当地引起相当大的震动,不少承包商人人自危,但还是“有人不给高斌面子”。此人就是李某。

  2001年5月9日,李某刑满释放回家。但他没有向高斌“通报一声”。消息传到高斌耳里,高对此非常不满,认为李某“没把我高某人放在眼里”,亲自出马,带领杨福洲等人决定找上门去给他一个“下马威”。李某被打伤后进了医院。与李某要好的朱某、范某到医院去看望。高斌更是怒不可遏,随后将范某捅伤。高、范两人从此结下“梁子”。

  2005年5月,为增强组织实力,高斌出资人民币3万元授意手下得力干将袁超、鲁峰联系买枪。袁超、鲁峰通过非法渠道从武汉市江夏区非法购得五连发猎枪、仿“六 四”手枪各一支及子弹7发。高斌将仿“六 四”手机带回自己位于吴家山园丁村7号3楼的家中藏匿,并令袁超、鲁峰保管五连发猎枪。

  2005年7月5日,杨福洲得到可靠消息:长江某输变电工程部将高斌垂涎已久的一个工程项目转包给了范某。高斌随后打电话核实,得知承包双方已经签订了合同,工程已经开工。杨福洲随后奉命找到工程部经理,叫同伙鲁峰持猎枪到工地滋事,强行将这一合同撕毁,并带领打手将范某的运沙车拦下,将沙石倒进了水沟。

  这一工程,最终落入高斌之手。

  据警方调查,高斌以这种手段,先后揽下了荷纱公路、107国道荷包湖段刷黑、吴新干线、六支沟公路改造、107国道奥运加油站等7个路面工程。根据审计部门的评估,仅前4个工程中,高斌就有170万元的进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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