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法草案经过审议修改有望交付表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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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09:30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10月28日讯 记者杨傲多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7日下午分组审议了反洗钱法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经过前两次的审议修改,反洗钱法草案更加科学、合理,也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应该说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以加强我国反洗钱方面的工作。 南振中委员说,近几年,“贪污、洗钱、外逃”,已成为一些贪官的三部曲。反洗
丛斌委员对草案第26条提出了意见。草案中规定临时冻结措施“在48小时以内”,这是本法中一个很重要的条款,对资金外流、对犯罪行为所得的赃款的销赃行为是一个很有力的防控措施。所以在时间的规定上要衔接紧凑,使犯罪分子没有漏洞可钻。建议在“经调查仍不能排除洗钱嫌疑的”后面加一句,即“应当立即采取临时冻结措施,并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侦查机关报案”。因为本法草案原来并没有规定临时冻结以后在多长时间内向侦查机关报案,加上这一句,就规定了必须立即向侦查机关报案。 相关专题: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