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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新农村建设高层论坛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19:3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11月12日海口消息(记者许云)中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新农村建设高层论坛11月11日在海口举行,来自北京、安徽、新疆、浙江、江苏、福建、河南、海南、河北、台湾等地的官员、学者、实际工作者等400多人汇聚一堂,共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大计。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段应碧、海南省委副书记罗保铭出席大会并发表讲话。本次会议为期2天,中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法案室主任王超英、台湾农民联盟顾问陈远峰
等18人分别作专题报告。12号下午与会嘉宾将参观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本立村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文明生态村。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经在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自1949年以来我国首部促进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法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发展我国农业产业化重要力量,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之一,将从经济基础上为构建全面和谐社会提供根本保证。

  据介绍,海南省目前正常运转的农民专业合作社500多个,而在各地民政局或农业局登记的不超过160家,超过三分之二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没有“身份证”。 现在,这些合作社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确立市场主体地位。该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组织机构、财务管理、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也作了明确的规定。以法律的形势保护了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另外,该法设专章规定了专门的扶政策持,包括涉农的建设项目的安排问题,还有财政、金融的支持和税收优惠。

  本次论坛由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口市政府、

农民日报社、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学会、中国社会管理协会乡镇工作委员会、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和中改院共同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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