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分摊还是消费者承担 KTV版权费南京在观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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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10:07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有关KTV收费事件如今是越闹越大,继广州、上海之后,湖南等地也拒绝12元一天的收费标准。那么这个事情到底怎么解决呢? 昨天记者了解到,南京市歌舞厅协会9月份就提出了自己的收费标准:0.2元/包房·天,但上级部门并没有表态。现在由于具体的收费操作办法还没有出台,如何收费还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包括广州的拒交,上海坚持1元的收费标准。所以真要轮到江苏如何收费,时
那么南京会否像广州那样,出现拒付KTV版权费的情况。对此,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俞安平认为,广州事件本身的操作有待商榷,一是主管部门可以规定去收费,但怎样收上来,是通过经营者收取,还是消费者身上直接收取抑或有其他渠道?是合理分摊还是由消费者全部承担,在执行收费政策之前都要理清;二是前期工作未做到位,程序不透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对主管部门的规定很容易产生逆反心理。主管部门是按照什么标准制定的收费标准,应该透明化,在执行收费之前应该公示出来。再者,过去从来无人承担版权费,现在如果要收取,应该有个“缓冲期”,毕竟从无到有总要让消费者有个心理适应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