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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央行调整个人外汇管理政策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7日10:55 青年参考
中国央行近日发布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从2月1日起,将对个人结汇和个人境内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而不 再针对每笔个人外汇收支设置限额。 中国央行表示,无论是经常项目或是资本项目,只要在年度总额内,个人全年可以直接在银行办理外汇结算业务。 中国央行没有就外汇结算年度总额详细说明,但央行表示,将根据国际收支形势等情况,适时、适度的调整年度总额 。 中国央行表示,如果个人外汇结算超过年度总额,经常项目下的银行还要审核相关证明材料,资本项目下的需经国家 外汇管理局核准。 中国央行还表示,将不再区分现钞和现汇账户,对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统一通过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 中国央行表示,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大额外汇存款将被纳入存款金融机构,作为短期外债余额管理的措施之一。 今年早些时候,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胡晓炼表示,中国政府将继续严格监管银行对短期外债的借入,从而对资金流入 作出进一步调控。 央行在此次发布的公告中表示,今后,随着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对个人资本项目外汇交易也将逐步有序地放宽。 此番表态反映了中国逐步推进包括资本项目在内的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汇改立场。 中国央行表示,发布新规的目的在于充分便利个人经常项目下和资本项目下的外汇收支活动,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中信建投证券研究所首席宏观经济分析师诸建芳表示,央行正在放松对资本项目的监管,并朝着资本项目下的完全可 兑换的方向发展。 今年早些时候,中国推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向本地客户提供境外投资产品 。中国同时还将居民个人年购汇额度放宽至2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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