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投资设下的骗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13:52 法制与新闻

  今年51岁的王培刚虽已人到中年,但因保养有方,仍显得年轻活跃,由于具有了大专学历,更让他浑身散发出一种 书卷气,给人以好感。几年前,在出任珠海横琴银达实业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香港飞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他 玩弄“空手套白狼”的把戏,在未投入一分钱的情况下,利用他人招商引资的机会,摇身成为合资企业——山东聊城“梦幻乐 园”置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进而利用虚假出资的评估报告,诈骗人民币141万余元。

  2006年12月3日,这起由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诈骗案,随着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 裁定的落槌之音,尘埃落定:维持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培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60 万元。

  2007年3月19日,正在山东聊城监狱服刑的王培刚告诉笔者:“我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法官案头厚厚的卷宗,记录着王培刚实施诈骗犯罪的全过程。

  卢金增胥广宏/文

  未投分文,当上了董事长

  2000年10月,在著名的江北水城——山东聊城举办的一次经济贸易洽谈会上,聊城巨嵘公司负责人经朋友介绍 认识了王培刚。王培刚当时的身份是珠海横琴银达实业总公司董事长。据王培刚介绍,珠海横琴银达实业总公司是珠海几大企 业之一,拥有多艘渡船、车辆等等,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合作、开发和投资等。王培刚说,他对聊城印象好,准备在聊城投资。 于是,双方初步商定,利用当地资源生产胡萝卜汁。谈兴正浓时,王培刚突然话锋一转称,1996年,他在上海与美国的米 勒先生成立了中美合资的“梦幻乐园”,有两套大型游乐设备,几年来效益一直不好。不如将这两套价值9790万元的游乐 设施作为投资运到聊城,与聊城方面一起搞游乐园,并且提供了设备清单。

  对于与这样有“实力”的沿海城市大企业合作,聊城方面非常满意,他们诚恳地表达了自己的合作愿望。意向达成后 ,2001年6月7日,王培刚以珠海横琴银达实业总公司的名义与聊城巨嵘公司、聊城市东昌府区缘枫公司成立了“聊城市 梦幻乐园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双方还约定,珠海横琴银达实业总公司出资2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45 %,由王培刚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后,等到真正出资时,王培刚却称,由于有其他投资,自己的公司暂时没有资金周转,请求向聊城方面借款 进行验资,并承诺其投资和设备马上到位。2001年6月,真心合作的聊城巨嵘公司毫不迟疑地分两次借给王培刚225万 元,存入梦幻乐园有限公司临时账户用于验资,使该公司顺利通过验资,取得了工商登记。此后,王培刚指示会计于2001 年6月11日从梦幻乐园公司账户将该笔款项取出归还了巨嵘公司。

  王培刚的珠海横琴银达实业总公司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案发后聊城市东昌府区检、警两家数次南下调查的结果证明,成立于1992年11月9日的珠海横琴银达实业总公 司,挂靠在中超(海南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为集体性质企业。该公司的办公场所和居住场所设在珠海横琴岛,都是 租用的,其租来的楼房自2001年1月已经由他人租赁经营旅馆。也就是说,王培刚以珠海横琴银达实业总公司的名义与聊 城方面成立“聊城市梦幻乐园有限公司”时,珠海横琴银达实业总公司已是一家无经营场所的“皮包”公司。珠海方面税务部 门证明,珠海横琴银达实业总公司及其子公司珠海横琴银达运输有限公司、珠海横琴银达混凝土有限公司从成立时起纳税申报 均为零,纳税额均为零,并于2003年3月确定为失踪户。

  梦幻乐园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后,聊城巨嵘公司和东昌府区缘枫公司曾多次催促王培刚将投资尽快到位,然而,无论口 头承诺,还是书面承诺,王培刚始终未能按期兑现。他在未向聊城梦幻乐园有限公司投入一分钱的情况下,不仅占有了聊城市 梦幻乐园有限公司45%的股份,而且当上了公司董事长,掌握了公司的各项“大权”。

  搞假合资,为诈骗埋下伏笔

  如何才能把合作伙伴的钱转入自己手中,自己还能堂而皇之地逃过法律制裁?王培刚为此可谓是心思用尽。2001 年4月6日,在王培刚与聊城方面初步达成合资意向、成立聊城市梦幻乐园有限公司前,他就通过一位香港居民在香港注册成 立了香港飞卓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香港飞卓公司),注册资金1万港币,王培刚任董事长,占有95%的股份。自该公司成 立后,就没有开展过任何业务,王培刚本人甚至从没去过香港。

  既使这样,却因有了香港飞卓公司这个招牌,王培刚又开始运筹,将梦幻乐园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200 2年春天,他以中外合资企业可以在税费征收上有很大优惠为借口,劝说聊城两家合作公司,把梦幻乐园有限公司变更成中外 合资企业,将珠海横琴银达实业总公司占有的梦幻乐园有限公司的45%的股份无偿转让给香港飞卓公司。征得聊城两家合作 公司同意后,2002年5月26日,王培刚以梦幻乐园有限公司的名义,向东昌府区经济贸易合作局申请变更为中外合资企 业。

  2002年5月31日,经聊城市对外经济贸易局同意,东昌府区经济贸易合作局批准梦幻乐园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外 合资企业。2002年11月8日,梦幻乐园有限公司更名为聊城市梦幻乐园置业有限公司(下简称梦幻乐园置业公司),并 领取了营业执照,并将成立时间(工商登记时间)倒签为2001年6月7日。

  根据中外合资聊城市梦幻乐园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合同规定,该公司注册资本6790万元,香港飞卓公司以设备现汇 出资305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聊城巨嵘公司以现金出资2716万元,占40%,东昌府区缘枫公司以现金出资 1018万元,占15%。三方约定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各方资金到位,同时,香港飞卓公司负责将投资的游乐设备运到聊城 。

  非常值得一提的是,当时三方签订的合同中特别规定:将来出现了合同纠纷,须提交仲裁,并且,该裁决为终局裁决 。这样,王培刚已经把以后必然会出现的、由自己制造的“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巧妙地绕过多个于己不利的环节,为骗取不 义之财埋下了伏笔。

  借款买来废旧设施

  王培刚巧舌如簧,以谎言轻而易举地将聊城两家公司拉上了贼船。于是,话越说越大,他竟将自己说成是上海环美乐 园的大股东,环美乐园的游乐设备都是他的,眼前环美乐园出现了亏损,自己必须向合资方承担600万元亏损后,才能将设 备运到聊城。王培刚面对两家山东合伙人现出一脸的诚意,他说手头目前虽然没有资金,但在广州还有一套酒店设备,价值1 500余万元,卖出以后就有钱了,所以希望能从梦幻乐园有限公司借款支付赔偿金,以便早日将设备运抵聊城。出于招商心 切,聊城的两家公司同意了王培刚的请求。

  其后,王培刚陆续向聊城方面借款460万元汇往上海环美乐园,标明用途为设备拆迁费。而在背后,2001年1 1月22日,王培刚以珠海横琴银达实业总公司的名义与上海环美乐园签订了买卖协议书,约定“横琴公司付清上海环美乐园 575万元后,游乐设备归横琴公司所有”。这460万元汇款,实际是被王培刚用于珠海横琴实业总公司购买游乐设备。

  经调查,该批设备实际为上海环美乐园1995年进口的二手设备。经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检 验认定,该批设备中有12项指标不合格,其中有3项根本无法安装,因此不具有实用价值。可以说,王培刚用从聊城方面借 的460万元人民币买来的实际是一堆废铁。但是,王培刚心里非常清楚,这是其骗取钱财不可缺少的重要道具。

  王培刚究竟是不是上海环美乐园的大股东呢?

  原上海环美乐园常务总经理邹某出具的证明显示,上海环美乐园是美国梦幻乐园公司(总部设在香港)兴建的游乐园 ,因为游乐园要转型,经人介绍,上海环美乐园便将自己的一部分游乐设施卖给了王培刚。邹某说,王培刚从没在上海环美乐 园工作过,更不是大股东。如果说有点关系的话,也仅限于双方之间的买卖关系。

  机关算尽,弥天骗局真相大白

  2003年10月,就在游乐设备刚刚运抵聊城之际,王培刚突然被山西警方以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执行逮 捕。原来,几年前王培刚欠山西新绛中原铸造厂45万元煤炭款引发诉讼。1996年,法院裁定由王培刚经营的珠海横琴银 达实业总公司偿还,王培刚上诉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驳回其上诉。后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王培刚以拒 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2003年10月将其拘留。

  董事长被拘,聊城的两家合资公司十分着急。他们多方筹款近80万元,连夜奔赴山西新绛。2003年11月8日 ,王培刚被取保候审。聊城方面为走出看守所的王培刚举行盛宴“接风洗尘”。酒足饭饱的王培刚轻松发话:“我要洗个澡, 好好休息几天”。之后,他再也没有走进聊城市梦幻乐园置业有限公司的大门。

  2003年12月,王培刚在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该批设备是否符合运营条件的情况下,私自以聊城梦幻乐园 置业有限公司的名义,委托山东冠县一家

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人员已另案处理)对运抵聊城的游乐设备价值进行了虚假评估。 王培刚将设备的采购进价575万元谎称为设备搬迁费,要求评估方按照其个人提供的设备清单价值294.5万元评估为3 000万元。在王培刚的强力运作下,这批设备最后获得的评估价值为3059万余元。这样,他在形式上“完成”了合同约 定的3056万元的出资。

  拿到虚假评估报告后,2004年7月,王培刚以聊城方面两公司的投资未完全到位为由,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聊城两公司先期向其赔偿人民币500万元,然后再通过清算,分得梦幻乐园置业公 司45%的资产。案发时,梦幻乐园置业公司的资产经过评估,价值为5290万元,45%就是2380万元!

  直到这时,聊城两家公司才发现,自己陷入了一场弥天大骗局,彻底被“忽悠”了。以至多次出巨资帮人,最后还要 向对方倒贴500万元。受骗上当后的悔恨与自责,让他们拿起法律武器,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在深入调查、认真分析的基础上,于2004年11月26日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并提前介入该案,积极引导侦查。经过东昌府区检警两家近两年的艰苦努力,王培刚利用虚假出资的评估报告进行诈骗的事实 终于大白于天下。

  2006年8月16日,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培刚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60万元。王培刚不服判决,以“起诉书指控的不是事实,45%股份是我出资的,我出资225万元。我没有诈骗。设备就 在梦幻乐园置业公司,不是虚构的”为由提起上诉。

  其后,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王培刚于2001年3月至2003年10月,以各种名义先后多次借 款56万余元,被其占有;到案发前,被告人王培刚个人实际诈骗得到赃款141万余元。遂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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