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南宗族:构建社会和谐的有效力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10:10 法制与新闻

  当今我国农村仍有不少宗祠被保存下来,但以宗祠为中心的宗族势力却远没有深入人心,其实,作为一种民间力量, 宗族关系仍在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这样或那样的作用。前不久,记者就此采访了闽南的几个村镇。

  (本刊记者)张亦嵘郭宏鹏/文

  宗族力量影响乡民生活

  英都镇属福建省南安市,是个有着闽南特色的千年古镇,小镇上古香古色的暗红色楼宇和招牌鲜亮醒目的美容美发厅 相互映衬像是告诉人们,传统和时尚在这个镇子里和谐共存。

  镇上现有5万多人口,绝大多数是洪姓。洪氏宗祠就坐落在那条长长的主街上,呈“品”字型的三座祠堂里,供奉着 洪家的祖先,一直可以追溯到南宋末年。平日,宗祠显得烟火沉寂,可镇上的人却说,每年农历正月初九祭祖大典的时候,这 里可就是人声喧闹,香雾腾腾。

  洪姓的支脉很多,每个支脉都有自己的先人,于是,镇上就有了几十个不论是规模,还是涉及人口都远不如洪氏大宗 祠的“小庙”,当地人把这些小庙称作“祖屋”,祖屋里供奉的也是洪家的先人,只是这些先人的辈分不如洪氏大宗祠供奉的 先人辈分高。

  记者问镇上洪姓人,祖屋有何作用?

  答曰:祭祖,老人协会活动,商议公益大事;求子,祈福,祈望族人、家人兴旺、平安。

  小庙中,论排场、讲庄严,当数做过明清两朝重臣的洪承畴的家庙。这个去年才竣工的庙舍,用多幅金字楹联颂扬着 洪承畴的人生:辅国堪称真学士,爱民即是大英雄;生灵不涂炭,功高谁不知。

  问院子里的看庙老人,有多少后人前来供奉?

  老人笑答:正月十五的鞭炮响了一夜。

  记者由此顿然明了,这镇子演绎的所有故事,都在这种血亲纽带的联系中代代传承。

  英都镇平原与山区共存,20世纪80年代曾是生产水暖器材的基地。旧时,多有宗族间为田产、林木、婚姻发生械 斗,也有宗族内因犯家法受到族规惩治的族人,或被鞭挞、或被沉塘。那时因宗族间关系明朗、清晰,民间发生纠纷,族长一 呼,族人便没异声。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传统农业经济为基础的生活方式在现实中的逐步改变,原来宗族内部血缘纽带的紧密联系渐趋松 散。用英都镇人民法庭庭长吴某的话说,现在宗族间大体是不稳定的松散型关系,处理乡民间的纠纷大都不再以宗族的名义介 入,而是以堂亲,甚至是朋友的名义介入,但他们努力的结果,最终要体现的还是家族的利益。

  据吴某介绍,英都镇和附近村子里的纠纷多以婚姻矛盾为主,每年的

离婚案能占法庭受理案件的一半。究其原因,多 为"三天婚姻”造成。所谓“三天婚姻”就是:今天相亲,明天彩礼,后天成婚。

  今天,英都镇居民的生活观念是开放与传统并存,年轻人憧憬沿海大城市的生活,老人却在恪守传统,喜欢稳定的大 家庭模式。由于年轻男子喜欢外出打工或做生意,只有年终岁尾返家团圆。在聚少离多的期盼中,长辈常会倚仗自己在家中地 位行使权力,做主为晚辈找一名本地女子,待儿子回家过年时仓促成婚。如此婚姻必然缺乏感情基础,婚后一别,双方缺少沟 通,感情难免发生变化。闽南乡下女孩观念多保守,把婚姻看得很重,重到如同生死。她们普遍认为,离婚就是让男人甩了, 不光自己丢人,家人、族人也会脸上无光。所以,女人既然嫁了,就要守在夫家。即便婚姻关系到了非离不可的地步,也要通 过争财产挽回自己失去的面子。男方要离,女方不离,就导致婚姻纠纷的产生,也成为族人介入纠纷的理由。

  在英都镇,族人或者朋友遭遇离婚纷争,大家一定要过问,如不关心过问,万一自己将来有求于人时,如何开口?于 是,血亲的纽带依然联系着族人的利益,他们之间的关系不会因时代的变迁而淡化。

  英都镇人民法庭陈纯金法官给记者讲了一起他办的离婚案,以说明宗族力量为族人的利益大动干戈,甚至于干扰司法 审判的情形。该案中,原告、被告都是洪姓,男方是原告,他提出离婚的理由是,妻子与自己的母亲不和,没能做个孝顺媳妇 。这对年轻人的结婚时间很短,没有孩子。但就是这么一个看来简单的离婚案,也闹得轰轰烈烈,并干扰了法庭的审判工作。

  开庭那天,女方当庭辱骂男方,说男方没有良心,只顾外出寻开心,把家里的事都扔给了一个女人,就算哪天回家了 ,动不动还要出手打她,她感觉男人不仅侮辱她,还遗弃了她,她怎么能忍下这口气?

  面对法官的劝说,女人又把其对丈夫的愤怒转移到法官身上,口出恶言,大骂法官。

  女方连哭带骂整整一下午,女方的100多名亲友在旁助阵,众人异口同声:对这样的负心汉就不能便宜了他!

  当天下午,法庭无法正常工作,所有工作人员都守在审判大厅对双方进行劝解。陈纯金说,这么多人闹起事来,真弄 个民转刑,怎么办?

  后来,还是由法官主持,召集双方族人中的权威人士坐下来商讨,通过调解才把案子结了。

  陈纯金法官还调解过一起涉及通行权的纠纷。涉案原、被告也都姓洪,被告的汽车要从原告的巷子过,原告不让。

  被告说:“你家搭的那个小桥,还占了我的地,我都没说话,让你搭了。我家门前道窄,过不了车,走走你家的巷子 怎么就不行?”

  原告说:“搭桥那是以前的事,已经过去了,现在我就是不想让你的车走我家的巷子。”

  被告急了,三下两下拆了原告家的小桥,双方便拳脚相见。被告气大,拆了桥还不过瘾,接着又砸坏了原告家的大门 。原告打不过被告,转头便把被告送上了法庭,要他赔偿,还要他公开道歉。

  第一次开庭,双方人马剑拔弩张,扬言法官如不公道绝不罢休。案子进入调解程序后,法官发现,被告考虑的主要是 公开道歉自己太丢面子。以后还怎么在镇上混?

  陈纯金法官说,他考虑到被告的心态,不便直接和原告沟通,便找来族人中一个有身份的老者对原告进行劝解。原告 见对方请来了族人,认为自己争到了面子,就放出话来说自己要的只是被告的态度,只要他有了好态度,其他的事都好办。结 果被告登了原告的门,两家相互作了让步,被告给原告修了桥和门,原告让被告的车顺利通过,双方皆大欢喜。

  陈纯金法官是个“老基层”。他说,宗族势力干扰司法工作其实是个老问题,也是他们做基层审判工作的人常琢磨的 问题。总结多年的实践,他的感触是,遇上宗族力量有可能干预的案子,就要早做准备。比如,先期邀请族人中有身份、有威 望、说话有分量的人参与调解,并在开庭过程中采取辅助措施。

  宗族力量化解民间纠纷

  纵观我国社会发展,处理农村事务除依靠法律、制度外,还可利用多年来沿袭下来的村规民约作为辅助手段。这些村 规民约好记易懂,制约性强。比如,在农村随处可见这类村规民约:不孝敬父母者罚款若干;猪未看管好吃了他人树苗的罚款 若干;烧毁他人坟地草木者罚款若干,等等。

  这类规约多出自乡民的提议,且经“民主”程序制定,从而约定俗成,乡民就要遵守。同村规民约一样,乡民还有通 过“商量”解决问题的传统和办法,这其实就是请村中或族人中有威望、有身份的人主持双方调解,尽管他们说的不是法言法 语,但多发于情顺于理,易于接受,也就能有效地化解矛盾和纠纷。

  晋江市永和镇的马坪村,林姓是大族,供奉的太始祖是中国古代第一谏臣,即死于商纣无道的比干。记者在这个村见 到了村里林家宗族的领袖人物林荣登。林荣登今年64岁,2005年,他获得“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的荣誉称号。就是这 样一位祖祖辈辈务农的老人,一个至今和三个成家的儿子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的大家庭的家长,却放弃了居家颐养天年的那份轻 闲,长年行走在村邻之间,用自己的工作维护当地稳定,诠释着中国

传统文化中“和为贵”的理念。

  记者见到林荣登时,他一脸疲惫地刚踏进家门。他说,为一个交通肇事纠纷,自己已调解了三次,这回基本上成功了 。

  事情发生在今年的农历正月十五,深沪镇土地寮村的载石大卡车在路过四石柱村时交通肇事,把村里的一个小女孩当 场轧死。处理事故的交警认定,司机负主要责任。协调赔偿时,死者家属索赔21万元,但车主只愿意出7万元。

  林荣登参与调解后,死者家属提出索赔15万元,但车主答应赔10万元。林荣登就找到车主村里的老人协会会长争 取他的支持。看到林荣登亲自出面调解,老人协会会长相信他会“一碗水端平”,便当即表态,只要车主能出10万元,死者 家属的要求可以再降一些,余下的部分,老人协会可以替车主补上。其实,林荣登已经先代死者家属把索赔金降到了13.5 万元,他说对方要是实在有困难,他也可以说服林氏宗亲的组织——比干学术研究会把钱垫上。所以说,这个纠纷基本上是化 解了。

  人民公社时代,林荣登是马坪村生产队的会计,现在他是村里老人协会的会长,愿意干的事情就是调解纠纷。这些年 ,他每年调解纠纷100多起,其中不少是交通肇事,还有邻里、债务、婚姻纠纷等。他说,这些年,经济发展了,群体性的 械斗也少了,社会提倡文明,宗族要为

和谐社会的建设出力。其实,如果大家都讲道德,很多纠纷是可以根据民情、风俗调解 的。

  林荣登又给记者讲起一件由他调处的交通肇事纠纷。也是深沪镇的车撞了人。受害方是巴厝村的人,巴厝方索赔没达 到要求,就上路拦截,不让深沪镇的车通过巴厝村。巴厝村里多是林姓,深沪镇上多是施姓,林荣登就用林姓族人的身份,与 深沪镇的老人协会沟通,通过两个宗族首领的对话,解决了这起纠纷。林荣登说,把宗族的力量用在调解社会矛盾和纠纷上, 能起到官方部门难以起到的作用。

  村里人说起他们的这位宗族首领,言语中饱含赞美和感激:老林这些年没少做捐资助学、助贫、助困的善事,有些纠 纷调解到后来,常常由老林解囊给付争执不下的款项。3年前,晋江发生一起鞭炮爆炸案,死伤众多,为帮助受害人和家属重 起炉灶,老林东奔西走发动林氏宗亲捐钱,确实为当地政府减轻了不少压力。

  对这些乡民的赞扬,林荣登不以为然。他说,自己生活的这个村子是个老村,有1100多年的历史,仅仅是从这个 村子分出去的村就有100多个。不光台湾有林氏的宗亲,海外也有,大家都是比干的后裔,人活在世上,就讲个亲情、乡情 、友情。大家祭祀、颂扬祖先,就是要用祖先正直不屈的精神帮助活着的人,如果每年祭拜只是读几遍千年不变的祭文,不做 一点实实在在的事情,那还有什么意义呢?

  记者手记:

  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社会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随着经济的发展,宗族内部的关系也随之发生了 变化,血缘联系较以往变得松散。但由于长期以来由姓氏宗族等自然形成的社会力量仍在现实的乡村社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使宗族力量在维护族人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可在化解民间纠纷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福建南安地区基层司法人员和民间调解人员 就是调动了这种民间资源投入化解矛盾工作,最终取得双赢的效果。

  如果不是居高临下地看待和评判农民的思想、行为和生活方式,我们就必须承认,乡村社会中长期形成的村规民约, 宗族内部那些领袖人物驾驭事物的能力,对构建和谐社会所起到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可替代的。面对多元化的社会生活 ,我们的管理手段也应改变。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宗族力量也不例外,我们要做的就是调动其积极的一面,使其成为构建 社会和谐的有效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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