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出错让司法正义打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10:10 法制与新闻

  傅达林/文

  判决书是法官向当事人阐释法律、运送正义的载体,也是司法通往社会的桥梁。正因为如此,最高人民法院早就在《 五年改革纲要》中要求“加快裁判文书的改革步伐,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然而即便如此,判决书出错似乎仍然是司法实践 中难以克服的现象。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判决书终究是人写的,当然有出错的几率。但判决书频繁出错,这反映出的恐怕就不仅仅是法 官的粗心大意。抛开“判决书公式化,判决理由缺少法律论证和推理”不说,作为司法权威象征的裁判文书不断出现语法常识 、法律依据等错误,其如何承载得起运送正义的重任呢!

  在法治社会里,法院乃是一个相对与世隔绝的场所,法官也大多深居简出。一纸判决书的两头,其实连接着代表公平 正义的司法机关与纷繁复杂的公民社会,连接着正义化身的法官与渴求正义的民众。所以,除了公民直接旁听庭审,判决书就 是法院向社会展示司法公正形象的最佳载体,是赢取民众信赖与尊重的“窗口”。一份分析透彻、明理思辨、逻辑严密的裁判 文书,不仅能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恩怨纠葛,让当事人心服口服;而且有助于向社会传播法律知识和司法理念,培育法律信 仰的基因。相反,一份错误连篇、逻辑混乱、晦涩难懂的判决书,则往往让当事人产生“不服”之感,甚至增强其对抗判决结 果的心理,同时也容易在社会上造成司法权威的流失。不难看出,小小一纸判决,其实承载着正确解释法律、合理判定冲突、 倾情普法的重要功能——它不仅能确保判决的正当性与权威性,缓解社会矛盾;而且可以借此提高法官素质,促进司法公正; 并有助于法律知识和司法精神的传承与普及。

  正因为如此,大凡司法发达的国度,无不重视裁判文书的撰写,无论是简是繁都力求精益求精。有学者把简明扼要的 判决书比喻为素描,有的判决书则非常详细,被评论为“洋溢着生命和色彩”。有的判决更是以一篇篇精美绝伦的“论文”出 现,无论是说理之充分、分析之缜密、涉猎之广博甚或是其文采或风格都让人钦佩不已。这种高质量的判决书,不仅来源于法 官对其重要价值的重视,而且有一套严密的制作程序规范。

  当然,由于独特的司法传统和法官培养机制,我国的司法机关面临的大量诉讼也不可能允许每个法官都像法学家做研 究那样“十年磨一剑”;但可以肯定的是,那种对裁判文书精益求精的态度和一丝不苟的严密制作程序,无疑值得我们借鉴。 至少在司法系统内部,应该确立起严格的判决书制作程序,建立相关责任人制度,并采取抽查、制作范本、判决书上网等措施 ,督促法官提高责任意识和素质能力,为社会奉送优秀的判决书。强调这一点,是因为“我国的民众更需要法官在个案的判决 书中展示鲜活的法律灵魂”。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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