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继学:县长带头违法拆迁真是“不懂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1日11:41 民主与法制时报

  江西上饶县在一起强制拆迁冲突事件中,法院将事主——一对兄弟判了有期徒刑8个月。经历8个月牢狱之灾后,上 饶市中级法院宣判当地政府的强制拆迁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非法行政,同时宣判这对兄弟无罪。(6月25日《民主与 法制时报》)

  □王继学

  针对上饶县的违法拆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荣良大倒苦水:强制拆迁前,他考虑到了执法程序是否到位的问题 ,并且曾组织过3次有城管、房管、土管、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专门讨论执法程序问题。但在整个会 议期间,没有任何职能部门人员指出程序上存在违法。

  李荣良在大倒苦水的同时,也道出了一幅在城市拆迁中滥用行政权力、藐视法律程序、漠视群众利益的官场众生相。

  老百姓的房子,是生活的基本保障。按说,涉及到对群众房屋的拆迁问题,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城市房屋拆迁 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来执行。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必须获得拆迁许可证,并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等,对 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政、行政裁决,还要给予被拆迁人至少15日的搬迁期 限,而且只有法院才能执行。这样的规定,作为被拆迁对象,他们大抵都掌握得一清二楚,因为拆迁涉及自己的切身利益。而 我们的政府官员,如果要是站到被拆迁对象的立场上想一想,也许就不会出现县长“考虑到了执法程序”而不懂执法程序、部 门领导懂得执法程序而不指出程序上存在违法这样的现象了。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违法行政之所以频频发生,罪魁祸首就是地方政府领导不把群众利益当作一回事,他们热衷于 GDP崇拜,两眼盯着体现政绩的增长率;热衷于经营城市,注意力转向满足于第一感官需要的形象工程;热衷于招商引资, 上大项目、洋项目,很少能顾及到普通民众生活的切实需要,一旦那些体现政绩的项目与群众的利益需求发生冲突,他们就毫 不犹豫地牺牲群众利益,毫不犹豫地牺牲法律的正义去追求所谓的政绩。

  官员熟知与自己工作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权力与责任,这是为官的基本常识。如果让那些不知法、 不守法的法盲主政,让那些只会享受权力而不负任何责任的“官僚”执政,那么,这些官员手中的权力,只能为自己人生演绎 “精彩”,为群众百姓带来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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