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曹真源等人贿赂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3日17:06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二)收受曹真源等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4万元、港币6万元、价值1 88万元股份、价值25.6万元的戒指一对

  1、2003年6月,曹真源为解决派安公司与首清文的宏达公司之间的采矿矛盾,两次送给曾峰6万元港币,要曾峰请曾锦春帮忙。曾峰回家后将曹真源送给6万元港币和请托事项告知了曾锦春。

  2、2004年初,因派安公司与宏达公司的矿界纠纷一直没有解决,派安公司决定,由股东胡远生每月从公司支取5万元,直接送给曾锦春以求得到帮助。2004年3月上旬,胡远生到曾办公室将5万元现金送给曾锦春,请曾锦春关照派安公司,曾锦春答应帮忙。此后三个月,胡远生每月从公司支取5万元送给曾。四次共送给曾锦春20万元。

  3、2004年6月1日,由于派安公司与宏达公司争采东部矿体导致巷道贯通,被矿方下达停产通知。7月,在股东胡远生、阳国富退股后,曹真源与曾国雄、王雷商量通过让曾峰入股分红来取得曾锦春的帮助。在曾锦春家中,曹真源请曾帮忙解决与宏达公司的矿界纠纷,曾锦春称事情很难办,于是曹真源向曾锦春和曾峰许诺,其公司让出价值2 38万元的股份给曾峰,占20%的股份,不要曾峰出钱。曾锦春便答应过几天召开协调会,并说不出钱不好,还是出5 O万元,免得别人说闲话,并提出让曾峰的股份挂在曹真源的名下。之后,曾锦春要曾峰交给曹真源5 O万元作为参股资金,2 38万元股本金中余下的1 88万元曾锦春未出资。2004年7月1 0日曾锦春在郴州宾馆会议室主持召开了玛瑙山矿水湖里矿合作开采项目协调会议,两公司矿界纠纷最终解决。2 004至2 005年,曾锦春、曾峰按2 0%的占股比例,从郴州鑫晶公司(即派安公司)获得分红364万元。

  4、2005年9月,曹真源为感谢曾锦春对玛瑙山矿的帮助,要曾峰直接到长沙珠宝商吴建湘处挑选一对结婚戒指。曾峰选定钻戒后,将价格告诉了曹真源。2 005年1 O月1日,曹真源将25.6万元存入吴建湘账户,支付了曾峰选定的钻石戒指款。2 006年5月,曾峰回家将曹真源送价值25.6万元的钻戒一事告诉了其父母。

  5、2005年、2006年春节期间,曾锦春还两次收受曹真源以拜年的名义所送人民币4万元(每次2万元),由唐国菊经手收受,曾锦春均在场。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证人曹真源、周政文、曾国雄、胡远生、阳国富、吴建湘、罗晓明、曾峰、唐国菊、龚南南等人的证言;2、水湖里矿合作开发协调会纪要及会议记录、解决水湖里矿合作开采项目协调会会议纪要、停产通知、联合开采协议、曹真源和吴建湘的银行付款和收款凭证等书证:3、从曾峰处扣押的钻石戒指的物证照片;4、被告人曾锦春的供述。

  (三)收受黄生福、黄生丈贿赂共计人民币244.2万元

  1、2000年7月,曾锦春接受黄生福、黄生文的请托,分别向郴州市中级法院和宜章县政府负责人打招呼,为确认黄生福与宜章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浆水乡政府签订的租赁承包合同有效提供帮助。为此,曾锦春收受黄生福、黄生文托饶广泽所送5 0万元,曾锦春将其中的30万借给饶广泽,另外的20万元给了其情妇卜雪英。

  2、2001年11月,曾锦春以亲戚做钨砂生意需要钱为由向黄生福“借款,,20万元。黄生福和黄生文为感谢曾锦春此前给予的帮助以及求得今后的关照,两人一起在曾锦春的办公室送给曾锦春20万元。

  3、2002年下半年,曾锦春接受黄生福、黄生文的请托,分别向宜章县委、县政府、国土资源局负责人打招呼,以邓家冲煤矿对黄生福、黄生文参股的荣福煤矿构成安全隐患为由,要求不给邓家冲煤矿办理采矿许可证。为此,曾锦春于2 003年2月、3月二次共计收受黄生福、黄生文经手所送20万元。

  4、2003年4月,曾锦春要黄生福为曾的情妇邝莉娥买房。黄生福、黄生文为感谢曾锦春此前给予的帮助以及求得今后的关照,共出资1 0万元用于为邝莉娥购买并装修广东省乐昌市坪石镇步行街11栋2单元304房。

  5、2004上半年,黄生福参股的郴州市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了宜章县竹源新村、金鹰大厦项目,为了使该项目享受优惠政策,黄生福请曾锦春帮忙。曾锦春接受黄生福的请托,向宜章县委负责人打招呼,并在相关报告上批示,为确定该项目为宜章县重点工程、减免相关税费提供帮助。为此,曾锦春于2 004年7月在办公室收受黄生福经手所送2 0万元。

  6、2000年7月,曾锦春接受黄生福的请托,分别向郴州市中级法院负责人及执行局长打招呼,要求执行好黄生福的经济诉讼案,为黄生福的执行款到位提供帮助。为此,曾锦春于2000年12月在办公室收受黄生福托饶广泽所送2 0万元,2002年9月在办公室收受黄生福10万元。

  7、2002年初,曾锦春接受黄生福的请托,分别向宜章县委、县政府负责人打招呼,并亲自到该县召开相关协调会,为黄生福承揽该县府前街项目并落实优惠政策提供帮助。2003年9月,宜章县政府将该项目确定为曾锦春招商引资成功的,给予曾锦春1 9.2万元的奖励。后因黄生福是本地人,人们议论曾锦春招商引资是假,曾锦春不该得这笔钱,曾锦春遂要黄生福帮其退还奖励款。为了感谢曾锦春在该项目上给予的关照,2003年12月黄生福帮曾锦春退还了该笔奖励款。

  8、2003年4月,曾锦春以亲戚做钨砂生意需要钱为由向黄生福“借款”2 0万元。黄生福为感谢曾锦春此前给予的帮助及求得今后的关照,在郴州市五连冠酒店送给曾锦春20万元。

  9、2 001年至2 006年,曾锦春接受黄生福的请托,在黄生福经营荣福煤矿过程中,分别向宜章电力公司经理、县煤炭税费征收办主任、县委负责人、郴州煤矿安全监督办事处书记、县环保局负责人打招呼,为荣福煤矿在减免电费、税费、行政处罚等方面提供帮助。为此,黄生福、黄生文以拜年为名,4次送给曾锦春共计50万元。其中2 003年春节送20万元,2 004年春节送20万元,2 005年春节送5万元,2006年春节送5万元。

  10、2 005年春节后,黄生文趁曾锦春搬家之机到曾锦春的新家送给曾锦春3万元。2 006年7月,曾锦春在长沙荷花园酒店开会,黄生文为感谢曾锦春关照,在酒店房间送给曾锦春2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证人黄生福、黄生文、黄生学、饶广泽、卜雪英、袁佳游、肖多雄、张长发、李晓龙、肖峰等人的证言;2、租赁合同、调解协议、购房合同、报告等书证;3、曾锦春的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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