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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期:打击传销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0日10:35  新京报

  总第271期2005年1月《禁止传销条例》实施,上世纪80年代末,传销进入中国大陆

  传销:“经济邪教”编织“一夜暴富”噩梦

  “中国反传销第一人”李旭,曾在天涯论坛上发布传销地图,列举全中国传销猖獗之地。有人看得急了,回帖道,“ 你还是告诉我们,中国还有哪个地级市没有传销吧。”

  靠骗拉人头牟利被称为“经济邪教”的传销,从上世纪80年代末进入中国以来,至今仍屡禁不止。每一天,都有传 销窝点被捣毁。每一天,也都有一张张年轻的面孔钻进传销窝点。

  李旭保守估计,中国目前从事传销的人员有上千万之巨。这个数字一直没有得到官方的证实,也许这个数字永远只能 是个谜,但谜面和谜底,都有无数鸡飞蛋打、家破人亡的悲剧。

  近20年来,传销在中国的发展,与国家对传销的打击如影随形。2005年9月,《禁止传销条例》颁布,11月 起施行,标志着国家利用法律手段打击传销的开始。

  洗脑与暴力拘禁结合

  模拟遭殴打声音,协助下线从家里骗钱11月2日下午5时30分,辽宁鞍山火车站旁的一家小旅店内,反传销志愿 者李旭正劝说湖北黄梅的小赵跟家人回家。

  三个多小时前,李旭和小赵的父亲、姨夫在传销窝点附近,将小赵硬塞进一辆出租车内,拉到了火车站。连挨了父亲 几耳光后,她不再挣扎。

  但她忿忿地说,她从事的“网络直销”是一份可以让她后半生扬眉吐气的职业。“你们这次带我回去,我要是不死, 肯定还要来。”

  事实上,被李旭解救的大部分传销者,在离开传销地时,都持抵触态度。有好几次,家属把传销人员五花大绑后,方 能顺利成行。

  现年37岁的李旭,4年前进入徐州的一个传销窝点,在发展了包括两个姐姐在内的多个下线后,成为中层。但一年 多后,众叛亲离的李旭分文没有赚到,含恨离开徐州。

  “传销最容易欺骗渴望成功的底层人群。”在徐州的18个月里,李旭穿着地摊上买来的西装,领着新入伙的年轻人 又唱歌又呼口号。他们睡地铺,吃着水煮白菜面,“大家坚信出租屋外的世界,总有一天会传颂我们的名字”。

  他从事的传销模式为“五级三阶”,阶级的高低要看你拉来人头的多寡。李旭曾联系所有可以联系的亲友,也曾在电 话旁拍手模拟殴打的声音,协助下线从家里骗钱。

  -传销在中国

  ★自由发展阶段199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对传销进行规范限制 ,全面整顿。

  1996年4月中国首次批准了41家传销企业可以开展传销业务。

  上世纪80年代末传销作为一种经营方式传到中国大陆。随后,直销公司蜂拥而起,非法“老鼠会”也尾随而至。

  ★限制发展阶段1995年12月共有从事传销企业163家,参加人员约40万到50万人。

  ★全面禁止阶段1997年底1998年初传销暴露出严重危害性。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传销,打着“快速致富”的旗 号从事诈骗等。一些“老鼠会”公司,用所谓的潜能培训为强心剂,拉人入会,用新人的入门费来供给先加入的人以从中渔利 。

  1998年4月国务院发出了《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禁止传销经营活动。此前已经批准登记的从事传销 经营活动的企业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转为其他经营方式。1998年7月国务院颁布通过了成功转型的“安利”等10家 规范直销企业的名录,对传销业进行疏导。同时,未成功转型的传销企业及部分“老鼠会”头目,却又走上地下“老鼠会”的 道路,危害愈演愈烈。

  2005年11月《禁止传销条例》实施,开始利用法律手段打击传销。

  2005年12月《直销管理条例》实施。

  更多内容请看《新京报》……

  本报记者 孙旭阳 辽宁鞍山北京报道

  -新观察

  非法传销为何屡禁不绝?

  改革开放30年,各种新兴经济体与经济现象层出不穷。1989年,从海外舶来了一种影响中国社会领域大于经济 领域的营销模式———直销。20年的时间里,直销在中国虽然受到诸多非议,但一直在努力完成适合政府要求的本土化,这 种努力在2005年两部《条例》实施之后达到了大成,20家企业被验明正身,获得了由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牌照。

  但是,同时还有一个阴影如影随形,那就是对于社会危害巨大的非法传销。非法传销现象屡禁不绝,我认为有以下几 点原因:第一,在行业监管过程中,对于群众的法理与实践教育力度有限。由于至今未能有效建立广泛传播合法直销与非法传 销的群众性识别标准,导致广大国人面对非法传销侵袭时缺乏免疫力。

  第二,未能建立直销业监管中的协同治理结构,执法流程缺乏统一的硬度和张力。

  这种状况从客观上营造了非法传销在中国的生存空间。因此,不难看到中国直销监管中的一个怪圈:主抓直销监管工 作的职能部门,每年都下大力气打击非法传销,但非法传销并没有绝迹灭种。

  第三,未能有效建立直销行业的双向信誉监控体系,社会监控力度缺乏,导致了两种后果。首先,非法传销企业的运 作一旦受到执法打击,其违法成本付出较低,强化了企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投机意识,从而使非法传销在政府职能管理部门 打击下总是如百足之虫,打而不死,死而不僵;其次,未能有效摧毁非法传销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群众基础,非法传销的经营活 动总不能直接地处于全社会的有效监控之下。

  第四,地方保护主义。如果不能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传销就会永远有滋生和成长的热土,也就会出现所谓“庆父不死 ,鲁难未已”的状况。

  要解决以上问题,最大程度地消除非法传销的危害,我认为必须从以下几点入手:第一,明确界定合法直销与非法传 销从基础概念到实践行为的公众识别标准体系,同时把这种公众识别标准体系进行广泛传播,建设国人对非法传销群防群治的 识别体系和防疫体系。

  第二,打破行业监管过程中所遭遇的各种权力和利益壁垒,使非法传销活动没有藏身之所,让任何局部或者可能引来 癌变的基因变异,都有可能被消灭于萌芽状态。

  第三,除了建立法制基础上的行业行政监管体系,更应依托市场规律,让企业相互监督、自我管理。获得合法运营资 格的直销企业可以组成行业协会,共同制定出互相遵守的游戏规则,净化共同的运营环境,建设良性竞争秩序,放逐行业害群 之马。这种做法亦是国际上一种普遍采用的成功做法。

  总之,要消除非法传销的影响,除加强对于民众的宣传教育外,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对传销骨干分子以诈骗罪进行严 打、狠打,是更有必要的。

  □胡远江(直销问题专家)

  那时流行

  贺年卡

  流行时间:上世纪九十年代 流行指数:★★★★★

  上世纪90年代,每逢新年,亲朋好友之间往往会互相寄送一些制作精美、色彩绚丽的贺年卡,像情谊的使者,传递 着相互的祝福。

  如今,随着通讯事业的飞速发展,纸质的贺年卡已经被手机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所替代。

  一日三十年——11月15日

  ●中美签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双边协议1999年中美在北京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中国加 入世贸组织的双边协议。至此,中美两国正式结束了双边谈判。

  ●胡锦涛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2002年在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一中全会上,胡锦涛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随后,胡锦 涛总书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在人民大会堂与采访十六大的中 外记者见面。

  民间记忆

  被“洗脑”卖房筹资入伙传销

  我是一个农民,家在陕西省贫困山区。2006年,我接到本村一位村民打来的电话,说他在广西来宾市承包一个工 程,出3000元月薪请我去帮助管理。

  这年7月,我到了来宾市。刚下车,就有很多人给我介绍一个所谓的新行业连锁销售:投资3800元购一份产品( 西服、化妆品共4样,任选两样为一份),找3个事业合作伙伴,就可以赚380万元,风险为零。多申购一份可多挣33万 元,每人最多可申购21份。

  “行业”的运行模式是“五级三节制”,即销售1至3份产品为实习业务员,4至9份是组长,10至64份是主任 ,65至599份是经理,600份以上是高级业务员。主任月收入千元以上,经理月收入万元以上,高级业务员的月收入是 10万至100万元。

  在来宾市大街小巷,云集了众多连锁销售人员,保守估计也有几万人。拉我入伙的就有退休或辞职的政府干部、教师 、律师、记者、公安人员、企业成功人士……甚至还有一名自称给周恩来总理开过飞机的老干部。

  他们都说这是国家引进的项目,是一个发财致富的好机会。有人为了筹集申购资金,把经营良好的店铺、工厂转让了 ,把住房卖了。经过他们轮番“洗脑”,我也渐渐觉得这确实是一个速富行业,并在他们的操纵下,用谎言先后将妻子和姐夫 叫到来宾市,妻子和姐夫经过几天“洗脑”,也觉得这是一个挣钱的好机会。我们通过向其他亲友借高利贷、向信用社贷款等 方式筹集了15万多元,申购了46份。

  我们申购后,来宾市政府发出取缔传销的公告,上面的高级业务员立即组织我们搬到宾阳县,这时我们才明白:所谓 的连锁销售就是传销。但十几万元投进去了,上面的高级业务员和经理不给退一分钱,我们已债台高筑,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只能任由摆布。

  因为看清了那是个害人的火坑,我不愿再用谎言拉亲友来上当受骗,被他们视为眼中钉,处处受打击,2007年5 月逃离宾阳。

  张晓(陕西省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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