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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猫猫案死者同监舍在押人员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4日14:43  新华网

  新华网昆明8月14日电(记者 王研)14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发生在晋宁县看守所的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对在看守所内故意伤害致李荞明死亡的张厚华、张涛、普华永三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视频:躲猫猫案死者同监舍人员和涉案警察获刑 来源:北京电视台《新闻晚高峰》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月29日,李荞明涉嫌盗伐林木罪被羁押于昆明市晋宁县看守所9号监舍后,同监舍在押人员张厚华、张涛、普华永多次对李荞明进行殴打、体罚。同年2月8日下午17时许,张厚华、张涛、普华永及同监舍其他在押人员再次通过暴力性手段对李荞明进行体罚时,普华永用拳击打李荞明头部,致李荞明头部撞击监舍墙壁受伤倒地昏迷,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同月12日死亡。经法医鉴定:李荞明死亡原因系应为在不同时间段钝性外力多次打击,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昆明中院认为:张厚华、张涛、普华永无视国家法律,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张厚华系本案主犯,应予严惩;张涛、普华永受张厚华指使共同作案。张厚华在前罪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发现新罪,应当对新罪作出判决,数罪并罚。

  诉讼中李荞明亲属提出要求被告人张厚华、张涛、普华永赔偿其犯罪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经双方协商并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亲属愿代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被害人亲属书面请求本院依法对三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昆明中院认为,按法律规定可以在量刑时予以酌情考虑。

  昆明中院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数罪并罚,判处张厚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张涛有期徒刑17年,罚金1000元;普华永有期徒刑16年。

    另据新华网报道,躲猫猫案两名涉案警察获刑

    事件发展过程:

     2009-08-14 云南躲猫猫案死者家属放弃索赔12万元 
     2009-08-06 云南躲猫猫案开庭 2名民警涉嫌渎职受审 
     2009-03-04 躲猫猫事件两名警察涉嫌渎职被刑拘 
     2009-02-28 云南晋宁县公安副局长因躲猫猫事件被免职 
     2009-02-27 躲猫猫调查结果公布:死者系被牢头狱霸殴打致死  
     2009-02-23 云南省委邀请网民调查躲猫猫  
     2009-02-18 男子看守所“躲猫猫”致死 网友呼吁公布真相
     2009-02-13 在押男子看守所受重伤死亡 民警称其玩游戏撞墙  

    相关评论:

     新京报:躲猫猫案狱警的扭曲正义观 
     杨涛:做梦死躲猫猫能否催生逮捕制度变革 
     俞江:躲猫猫事件与公权力的盗用 
     涂重航:躲猫猫事件背后的脸谱

    媒体聚焦:

     南风窗:躲猫猫的惨剧、闹剧与正剧
     央视《新闻周刊》:躲猫猫事件当事人李荞明之死
     《决策》杂志:从躲猫猫事件看网络危机如何公关


躲猫猫案死者同监舍在押人员获刑
来源:北京电视台《新闻晚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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