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12月31日1:00讯 (记者王不为 李心成 张春霞) 经过长达14个小时的审理,12月31日凌晨1:00分,李庄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第一次庭审结束。法官当庭宣布:合议庭将综合考虑控辩双方的意见,择日宣判。
李庄案第一次庭审从30日上午9:10分开始,到今日凌晨1:00结束。在下午15:00后进行的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两个回合的较量。在质证环节,李庄及其两位辩护律师对公诉人举出的证据提出了多项质疑。公诉方则就这些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分别进行了回应和反驳。
在法庭辩论环节,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李庄罪与无罪,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等进行了两轮激烈的争辩。李庄也为自己进行了辩护,辩称自己在本案中的所有行为都是在履行执业律师的职责,完全无罪。
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李庄做了最后陈述,仍然坚称自己无罪。称相信法律会给自己一个公正的判决。
凌晨1:00,审判长当庭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
重庆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旁听了此次庭审,100多位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了旁听。
·自1993年从业以来,李庄一直在河北执业。2002年进入康达所,成为该所合伙人之一。
·擅长代理重大、复杂、疑难民商事案件的诉讼代理,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仲裁代理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公司法律业务及证券法律业务。
·曾炫耀自己“上面有人”,多次说“你知道我的背景是什么吗”、“我的头儿是谁你知道吗”,并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多次“捞人”的“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