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在宣判笔录上签字。 |
本报讯 (记者张强)昨日上午9时30分,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对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该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成立,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李庄的辩护律师表示将“上诉到底”。
在昨天的宣判会现场,被告人亲属、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百余人参与了旁听。从逮捕到宣判,李庄案经历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法律界称之为“重庆速度”。
李庄案是龚刚模案的衍生案。据称,46岁的龚刚模身家过亿元,是背有命案的“黑老大”。龚刚模案一审原定2009年12月7日开庭,后因龚刚模检举李庄,开庭时间延至2010年1月5日。2009年12月12日,李庄因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重庆警方在北京抓捕。江北法院认定了检方的全部指控。
目前,龚刚模案仍未作出一审判决。
李庄离庭时大喊:
“时间会把真相放在阳光下”
当审判长宣读完合议庭认定的李庄的犯罪事实后,法庭内全体起立准备听取审判长宣判,此时,李庄高声喊道:“此次审判,程序违法。”他表示,自己1月5日收到开庭传票,按照法律规定,传票最迟应于开庭前3日送达被告人,所以该次开庭的合法日期应为次日。此外,他再次重申了庭审时提出过的申请:让8名证人到庭接受质证、公诉人应回避等。宣判后,关于是否上诉,李庄回答说:“上诉有什么用?”随即话锋一转:“我相信全国16万律师会替我上诉。”当被法警带离法庭时,李庄转头向旁听席大喊:“时间会把真相放在阳光下。”
辩护律师:
将逐级申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李庄的辩护律师高子程原本不打算出席宣判现场,但他最终还是去了。庭审后,高子程律师向媒体表示,法院的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依据两方面都存在错误,法庭审理程序也有瑕疵。“李庄在开庭前就说过,这个案子只要在重庆审,他就不会有好结果。现在看来李庄早已想到了今天的判决结果。”高子程表示,李庄已授权他代为提出上诉。“如果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我们就逐级申诉,直至申诉到最高人民法院。”
高子程认为,公诉人在庭审时举证了一些证人证言,却拒不出示相关证据;法官也没有责令其出示,“系程序违法”。
·自1993年从业以来,李庄一直在河北执业。2002年进入康达所,成为该所合伙人之一。
·擅长代理重大、复杂、疑难民商事案件的诉讼代理,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仲裁代理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公司法律业务及证券法律业务。
·曾炫耀自己“上面有人”,多次说“你知道我的背景是什么吗”、“我的头儿是谁你知道吗”,并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多次“捞人”的“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