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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案庭审直击:龚刚模称手上伤痕系羁押前所留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3日01:22  中国新闻网
高子程(右三)与陈有西(右一)查看龚刚模(右四)双手。中新社发重庆一中院 摄 高子程(右三)与陈有西(右一)查看龚刚模(右四)双手。中新社发重庆一中院 摄

  中新社重庆2月2日电 (记者 郭晋嘉 银雪 孟幻) 2日,备受关注的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案二审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今天的庭审可谓一波三折,开庭不久李庄当庭承认作伪证,龚刚模、龚刚华、吴家友、龚云飞等6人作为控方证人出庭作证,辩方律师当庭给龚刚模“验伤”,龚刚模两次要求退庭不再作证,庭审因方言障碍休庭……审理14个小时后,二审第一天庭审结束,3日将继续审理。

  2009年12月12日,曾担任重庆涉黑大案案首龚刚模辩护律师的李庄在北京被重庆警方带走,并在此后被重庆检方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提起公诉。今年1月8日,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对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证案一审公开宣判,李庄被法院以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案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开庭十分钟 李庄承认作伪证

  上午9:30,庭审正式开始,李庄未着囚衣身穿绿色军大衣、表情平静地走进法庭。开庭十分钟后,李庄向法庭称:“一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我撤回上诉理由,我先前的上诉理由作废。”

  李庄辩护律师之一陈有西郑重向李庄提出,希望其郑重表态,问他是否知道撤回上诉理由的后果。李庄表示明白后果,并当庭承认了作伪证。

  在法庭提问阶段,检方问李庄其为何放弃上诉理由,为什么作伪证。李庄回答说:“作伪证是为欺骗公安、检察院和法院,也是为龚刚模开脱罪责。”

  辩方律师当庭给龚刚模“验伤”

  当日庭审还出现“验伤”记。庭审中,龚刚模是否被刑讯逼供再次成为控辩双方争论焦点。龚刚模作为证人出庭称其从未被警方刑讯逼供,高子程和陈友西当庭要求为其“验伤”。

  李庄辩护律师高子程、陈有西查看龚刚模双手后,称发现其左右手各有两处伤痕。龚刚模解释说,2009年4月去海南三亚旅游时不小心受伤,在左手留下痕迹。“这些伤痕都是我进看守所前留下的,我自己都没在意,也没有把它当成伤。”龚刚模一再表示他没有受到刑讯逼供。

  法庭为辩方律师配备方言翻译

  当第三个证人吴家友出庭作证时,李庄辩护律师陈有西当庭向审判长提出申请,称由于之前证人龚刚模、龚刚华及吴家友均使用重庆方言回答问题,辩方律师无法听懂证人证词,申请为其配备普通话“翻译”。

  随后,在休庭约十分钟后,法院一工作人员作为临时翻译为辩方律师转述证人证词。

  接下来的法庭调查中,李庄辩护律师向法庭提交12份新证据称,李庄、龚刚模等嫌疑人常在夜间被审讯,证人吴鹏证言虚假。辩护律师向法庭申请两名新证人出庭作证,合议庭经评议后不予准许。庭审14小时后,法庭决定暂时休庭于3日上午继续开庭审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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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N054)

重庆打黑案律师李庄涉嫌造假

案件焦点

争议点

  • 串供:

    律师称发生串供等做伪证行为绝无可能

        12月17日,尚在重庆办案的北京君永律师事务所靳学孔律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会见当事人均有看守人员陪同,要发生串供等做伪证的行为绝无可能。靳学孔是此次涉黑案件北京8位代理律师之一,为陈明亮案第三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详细]

  ·自1993年从业以来,李庄一直在河北执业。2002年进入康达所,成为该所合伙人之一。
  ·擅长代理重大、复杂、疑难民商事案件的诉讼代理,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仲裁代理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公司法律业务及证券法律业务。
  ·曾炫耀自己“上面有人”,多次说“你知道我的背景是什么吗”、“我的头儿是谁你知道吗”,并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多次“捞人”的“成功案例”。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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