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0日电(记者唐姗姗)“现在国家招考检察官,以在应届毕业生中招考公务员的形式为主。这样的形式有一定的优势,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迟夙生表示。
迟夙生认为,在应届毕业生中招考公务员的形式,会把一大批法学毕业生拒之门外。一些落榜的毕业生没有就业,而是年复一年在家复习。法律知识更新快、法律工作实践性强,毕业两年以上不能继续学习、实践的毕业生,在校接受的教育就会跟不上社会形势的发展,造成法学教育资源的浪费。
同时,迟夙生通过调研了解到,一般情况下男检察官到了50岁、女检察官到了48岁就会退居二线,造成检察院办案人手不足;而直接考入检察院的毕业生没有工作经验,在短时间内不能完全替代退下来的老检察官。
现在我国大部分省市已经根据当地情况,实行上级检察院从下级检察院遴选检察官的制度。迟夙生认为,这种制度对于解决上级检察院优秀检察官人员缺乏问题非常有利,而对于基层检察院来说,“人员荒”的问题依然存在。
“综合以上情况,我认为检察官的来源应该多样化。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已经开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官,这是一种解决方式,有很多律师也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了检察官队伍。这次两会,我和几名来自律师界的全国人大代表共同联名,希望国家能够再增加一种途径。”迟夙生对记者说。
迟夙生希望国家从执业两年以上的律师中直接选拔检察官,作为检察官来源的一种,其优势在于:“第一,法学毕业生不必再拘泥于以公务员考试进入检察院的方式,可以直接从事律师行业,经过两年的工作,再确定未来的职业理想。第二,由于已经有了两年的工作经验,尤其是与检察官当庭对抗的经验,再从事检察官职业就不必进行职业培训,可以节省培训开支。第三,从律师中选拔出来的检察官可以充实到基层检察院,再结合检察官遴选制度,同时解决检察院的人员缺失问题和检察官的发展问题。”迟夙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