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3月11日讯(记者施燕燕) 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正义网邀请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陈卫东教授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进行解读。以下为内容实录:
正义网:今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到,去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191件,查办8名省部级干部,您怎么解读这个数字?
陈卫东:这个问题我觉得应该从两方面看。一个是我们国家的反贪污依然很严峻;另一方面,说明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了反腐的力度。
我们国家的反腐工作有很多的部门共同协作、参与,包括纪检、监察,也包括我们的检察机关。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检察机关是法定的监督机关,拥有法定的权力,法定的职责,也享有国家规定的强制性侦查的手段和措施。所以面对更加严峻的反腐任务,检察机关要近一步加大力度,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种腐败。
正义网:您认为检察机关应该如何继续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陈卫东:我们的检察机关一方面有侦查和公诉的任务,同时负有监督执行机关是否合法的职责,在监督角色的行使方面难免会有冲突。所以要尽量使我们权力的行使不被滥用就要从制度内部的构建和外部的制约方面予以强化。
我知道最高检在加强自身监督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说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就是从体制外对检察进行监督,对批捕案件、不起诉案件,人民监督员都有监督的权力;同时检察院也进行自我内部的监督,比如说去年实施的职务犯罪批捕权的上提一级,检察机关成立督查部门等等措施。
当然报告中还提到说,制约检察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正在逐步得到解决,但尚未从根本上消除,体制性和机制性的问题很复杂,需要我们今后不断的探索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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